郑板桥家书中看─ ─为他人设想
郑板桥的家书虽然仅留下十六通﹝封﹞,可是十六通展现出来的却是真挚可感的情操,以天地万物为心,抱着“民胞物与”的胸怀,关心民间痛痒,表现的是一份坦荡无私的爱。传说板桥装糊涂,偏狂骂世;读了家书,才知道他真是内行醇谨,老成而忠厚。只记得小时候,传唱板桥的道情小唱,敎人青山绿水好逍遥;读了家书,才知道他关心民瘼,不能放怀。现在节录他《雍正十年杭州韬光庵中寄舍弟墨》家书中最后两段来探讨一下:
愚兄为秀才时,检(整理)家中旧书簏(书箱、书篓),得前代家奴(家中奴仆)契劵(互相约束的证据),即于灯下焚去,并不返诸(归还)其人;恐明与人(唯恐当面给),反多一番形迹(反而多此一举),增一番愧恧(增添他的一份惭愧羞耻)。
自我用人,从不书券;合则留,不合则去,何苦存此一纸,使吾后世子孙,借为口实(拿它当借口),以便苛求抑勒(高压控制、强迫要挟)乎?如此存心(我的这种做法),是为人处(是为他人设想),即是为己处(也是为自己打算)。若事事预留把柄,使入其网罗(使他人落入自己的算计里),无能逃脱,其穷欲速(那么可能穷困加速),其祸即来(灾祸即刻降临),其子孙即有不可问之事、不可测之变(他的后代马上就有招灾惹祸,不得安宁的事面临)。试看世间会打算的,何曾打算得别人一点?直是(只是)算尽自家耳,可哀可叹。吾弟识(记住)之。
契券在今天就是称为契约、合同、合约……等这些经过双方彼此同意的约定。既是双方首肯才签约的,当然契约是一种合情合理的保证行为,也是对自己、对对方负责的一种具体表示。因此现代小自个人,大到国家,一切的行为、处事都离不开契约。签约的好处是可以约束双方,彼此各享权利也各尽义务;一旦一方毁约,他方也可以得到相当的赔偿。不过,享权利容易,尽义务就困难,所以往往签约以后,又被合约捆绑得碍手碍脚,十分苦恼。但是,无论如何,契约终究有其存在的必要。
郑板桥本人则不以契约为然,一来因为他是个不喜拘检的人,推己及人,也不愿拘缚他人;二来他特别慈爱劳苦民众,他也特别喜为民众争取福利。因此,他一见到前代留下的家奴契券,就悄悄在灯下烧掉了。他自己用人,也保持“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原则。签约就是存心要“预留把柄”的,他不愿苛以待人。
从前这种佣约的确有许多不入情理之处,而且往往是签订了终身,一辈子身不由己。何况,某些未完成的契约(如借贷的钱未还清,佣期不到提前离去)要是落入他人手中,更成了敲诈勒索的根据了。板桥他烧去前代契券,自己用人不用书券,都是替老百姓设想,此即“是为人处,即是为己处。”如果有人要精打细算,事事留个把柄,到最后“何曾打算得别人一点,直是算尽自家耳。”
时至今日,劳动力增加,劳动人口纷纷外移,于是留下的老弱妇孺,有个三病两痛的,就乏人照料了,因此,外劳应运而生,大量引进。街头巷尾时不时的碰到年轻的外佣推着轮椅、搀着老人、育婴买菜……每当这时,我的不忍之情总是油然而生。想想,花样年华就离乡背井,无依无靠的在人生地不熟的陌生环境里打拼,得先尝一尝当瞎子、聋子的滋味,再用一段时间适应雇主的生活环境与要求。同时还要学话、认字……不容易啊!想到这儿,心中不免一阵酸楚。
当然,合约是一定得签,责任与义务一定得履行。就是这样,这些年来,两造之间的纠纷,时有耳闻。其实双方相处很简单,多为对方设想,把她当成是自家的一份子,凡事先想到他寂寞、孤苦的处境,你就会发自内心、诚心诚意的处理好相关的一切。日子长了,你的这一番善心,会得到他善意的回报的,因为人都有善良的天性!千万别一开始就抱着戒备、猜疑、不信任的心态,像防贼似的对待她,那肯定双方都没好下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人主张在待人处事上要推己及人,像爱戴自己的长辈那样爱戴其他的老人,以爱护子女的心思去爱护别人的子女。如果人人都能先为他人设想,体谅他人的处境,包容他人的做法,理解他人的观点,世上哪有纷争?人间哪有气恨?社会哪能动荡?我想那时就是世界大同的到来!下面一个小故事,您看完之后就会知道为何如此命名了!此亦人子——热粥为谁熬:
宋代杨万里的妻子七十多岁了,每到天寒时都早早的起床,然后径直走进后院的厨房里,熟练的生火、烧水、煮粥。满满的一大锅粥要熬上很长时间才行,杨夫人静静的等着。过了一会儿,清甜的粥香顺着热气渐渐充满了厨房,飘到了院子里。
院子的另一边,仆人们伴着这熟悉的香气陆陆续续的起床了,洗漱完毕后,到厨房接过杨夫人亲自给盛的满满一大碗热粥喝了起来,身心感到很温暖。
杨夫人的儿子杨东山看到母亲忙碌了一早晨,心疼的说:“天气这么冷,您又何苦这么操劳呢?”夫人语重心长的说:“他们虽是仆人,也是各自父母所牵挂的子女。现在天气这么冷,他们还要给我们家里干活,让他们喝些热粥,胸中有些热气,这样干起活来才不会伤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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