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立法院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特稿
自然生态中,阳光愈照不到的地方,愈容易腐败丛生,这套律则用于政治生态,同样具诠释效度。
向来为各方利益拉锯的立法院,长期由于制度设计不当,迄今仍存见不得光的密室暗角,唯有掀开掩隐,才可能真正杜绝蚁集腥膻、鼠甘腐物的现象,让黑心政客无所遁形,不敢蠢动。
立法院最为外界诟病的就是党团协商沦为密室政治运作,只要几个党鞭乔拢,就能推翻委员会专业审查结论,有时甚至“协”商变成“邪”商;去年上届立院朝野党鞭联手遮天,阻挡各界高度共识的选罢法增订“排黑条款”,创下又一政治丑闻。
过去院会只要有任何一位立委喊反对,议案就无法处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民国八十八年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确立党团介入议事运作的法律效力,而且党团协商结论经院会宣读通过后,出席委员即不得再提异议,逐条宣读时,亦不得反对,在党团协商机制下,国会运作几乎变成寡头政治。
虽依规定协商结论在院会宣读时,若有出席立委提议,经一定人数以上连署或附议,院会得就结论的全部或一部分所提异议进行表决,但在立委未动员出席院会表决的情况下,协商结论几无可能推翻,况且在党团为主的国会运作结构下,个别立委也不太可能公然挑战。
事实上,党团协商并非立院的正式组织运作,也不受人民公开检视,其结论效力却远高于委员会多数议决以及长期集合社会各界与政府机关的研究结晶,相当可议。
唯有透明化才能对政客私下交易发生吓阻效果,即便可能一时闯关成功,只要他日东窗事发,都将成为“呈堂证物”。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