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三十日电)“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将在四月上路,债务人到时该选择清算还是更生程序呢?司法院建议,若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且欠款在新台币一千两百万元以下,最好选择更生方案,较能维持正常生活状态,并提醒债务人诚实申报财产,确保顺利履行方案。
司法院民事厅法官王金龙举例:一名保险业务员,月收入约五万元,因妻子生病住院,必须支付庞大的医药费,导致负债高达五百万元。后来与银行进行债务清偿协商,约定每个月还四万元。虽然他有心清偿债务、省吃俭用,但后来不幸公司减薪,收入降至四万五千元,每月还要负担债务,根本活不下去,只好毁约。
王金龙说,这名个案毁约的理由为“不可归责于己”的因素,依法可以声请更生或清算程序。若选择清算程序,因有职业限制,这名个案将无法继续从事保险工作。若选择更生,在固定期间内固定还款,不但能够保住工作,还能维持正常生活状态,显然是一个较为有利的债务清理方式。他指出,在“更生程序”中,债务人须提出一个最长八年、至少每三个月还款一次的更生方案,方案由法院裁定认可后,债务人只要依方案履约完毕,就当然免除其他债务,即“当然免责”。而在更生过程中,债务人的就业资格都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王金龙提醒,债务人拟定更生方案时,应先估算固定收入数额,然后扣除合理的生活费,将其余金额全数用以偿债。而在计算生活费时,应尽量节俭,勿让债权人认为债务人在更生期间的生活高于一般生活水准,否则不易获得债权人同意,但也不要高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避免无法履约。
他说,声请更生程序最重要的,还是债务人必须诚实申报财产,若遭发现有隐匿财产等不诚实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更生方案也不会被认可,提醒债务人“诚实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