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距离六月一日中国实施“限塑令”越来越近,中国商务部起草塑胶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正广泛征求意见。福州部分超市已收到征求意见稿,若违反规定赠送塑胶购物袋给消费者,最高可罚新台币十二万多元。
据“东南快报”报导,征求意见稿指出,塑胶购物袋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正常的经营成本,且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采取赠送及其他方式,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胶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及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收取塑胶袋价款。
违反上述规定的商品零售企业,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人民币三万元,折合台币约十二万八千多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指出,商品零售场所应向具有生产资质的塑胶购物袋生产厂商采购,符合中国标准的塑胶购物袋,并向厂家索取相关凭证,以备查验。
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胶购物袋,否则由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和销毁不合格产品,并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人民币三万元。
征求意见稿对塑胶袋收费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对塑胶购物袋按规定明码标价,商品零售场所应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胶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不得将塑胶袋价款含在商品价款内合并收取。
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商品零售企业,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