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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协调/国立大学短聘师生 不适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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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大学院校新学期在即,国立大学新增聘不占教授员额的“契雇教师”,薪资待遇虽可弹性大幅调高达一倍,但退休抚恤将不再比照公教人员,而是适用劳基法,学校认为财政负担加重,强烈反弹,行政院介入协调后,劳委会同意排除。

为落实劳动基准法扩大适用政策,劳委会去年底宣布今年元月1日起,公务机关的临时人员将可适用劳基法。但因公立学校有许多短期聘用的人员,与外界的劳雇关系性质并不同,国立大学校院协进会呼吁在完成配套措施前,争取不要适用这项规定。

达成公教分途共识

行政院在上周五召开跨部会会议,由行政院秘书长陈景峻主持,除劳委会主委卢天麟、教育部次长周灿德等官员,及包括台大校长李嗣涔等多位公立大学校长出席,经四十分钟讨论即达“公教分途”共识。

会中将适用劳基法有争议的对象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在公立学校跨校兼任教师,及国外讲座教授或教师法的专业技术教师。第二类为依据校务基金聘用进行研究或讲学的教务人员。第三类为国科会专案聘用助理,或顶尖研究中心聘请的助理。第四类为临时聘用工读生。

李嗣涔会中估计,上述人员若纳入劳基法适用,光台大一校就增加六千七百人,每年增加约两亿元支出。

周灿德表示,技专学校、高中职都有这样的问题。因为扩大适用劳基法后,将牵涉到计算工时及支薪方式,包括是否给资遣费,及衍生的税负问题,势必增加学校的财务及行政负担。

对于上述人员,陈景峻在会中则依据相关法规裁示,像上述短期讲学或研究的教职人员,主要是基于教学与学术研究自由,并非劳雇关系。应属于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的特别法性质,而可排除劳基法的适用规定。

领助学金工读生不属劳雇

此外,对于受聘的研究助理,也因计划属于专案的委任性质,有一定期限,并非领取固定工时工资,也不属于劳基法规范的劳雇对价关系。至于工读生,校方也解释工读生主要领取的是助学金,性质上应属于教育学习性质。

卢天麟会中也同意,劳基法目的主要在保障最基层的弱势劳工,上述教师或助理的性质,并不同于一般劳动者。周灿德另外也说,领取助学金的工读生并不属劳雇关系,未来将正名为“助学生”,以区别真正适用劳基法的工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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