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无长物》
王恭(1)从会稽还,王大(2)看之。见其坐六尺簟(音:店)(3),因语恭:“卿东来,故应有此物,可以一领(4)及我(5)。”恭无言。大去后,即举所坐者送之;既无余席,便坐荐(6)上。后大闻之,甚惊,曰:“吾本谓卿多,故求耳。”对曰:“丈人(7)不悉恭,恭作人无长物(8)。”
1.王恭:晋太原晋阳人,字孝伯。起家著作郎,历丹阳尹中书令,出为五州都督前将军,青、兖二州刺史。王恭不满司马道子专政,举兵未果,败死。
2.王大:晋王忱字元达,小字佛大。官至荆州刺史。
3.簟:竹席。
4.一领:一张。
5.及我:赠送给我。
6.荐:草席、草垫。
7.丈人:长老或老成的人。
8.长物:多余的东西。
《焦饭遗母》
吴郡(1)陈遗,家至孝,母好食铛(音:称)号2)底焦饭。遗作郡主簿(3),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录焦饭,归以遗(音:位)(4)母,后值孙恩(5)贼出吴郡,袁府君(6)即日便征,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展归家,遂带以从军,战于沪渎(7),败,军人溃散,逃走山泽,皆多饥死,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纯孝之报也。
1.吴郡:今江苏吴县。
2.铛:古代一种有脚的锅。
3.主簿:为汉代以来通用的官名,主管文书簿籍及印鉴。
4.遗:馈赠。
5.孙恩:一名灵秀,琅琊人。叔父泰,事五斗米道(道教),以谋反诛。恩逸逃海上,聚众十万,攻没郡县。后为临海太守辛昺斩首送之。
6.袁府君:袁松山,陈郡人时为吴郡太守,为孙恩所害。
7.沪渎:亦称沪海,即今上海县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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