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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航太财报不实 负责人判赔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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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7日电)飞鹰航太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裕丰,民国88至92年以不实财报膨胀股价造成股东损失,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一审判决,陈裕丰须赔股东新台币1亿593万6930元。

飞鹰公司在民国88至93年间,四度发行新股,但是却在民国88至92年的财务报表当中,记载不实的技术移转与鉴赏价值内容,共计1亿1000万元,造成股东陷于错误购买并持有飞鹰航太股票,62名股东为此联名控告陈裕丰请求赔偿。

判决书中指出,台北地院调阅民国94年、96年刑事庭资料后,证实陈裕丰有虚列财报行为,因此依照元大京华证券所提供飞鹰公司89年度股票买卖平均值,以每股54元计算原告损害,陈裕丰共计必须赔偿1亿593万6930元,全案可再上诉。

陈裕丰同时也是汉昌科技公司董事长,疑因资金周转问题,自92年间起,涉嫌以成立香港子公司方式,藉由海外假交易,掏空公司资产、移转至由陈裕丰直接掌控的香港子公司,由于公司资金流向不明,疑似掏空公司,台北地检署于94年5月12日侦办全案。台北地院于96年8月31日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判处陈裕丰有期徒刑11年2个月;陈裕丰妻子王蓓一,同案也遭判处2年10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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