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问:我受雇于一家公司为秘密采买人。公司寄给我一张大额的出纳员支票,叫我到我的银行去兑现,采买几样商品,然后把剩下的钱汇给某一个人。公司说这是测试汇款公司工作是否合格的方法。我得到一小部分金钱做为我花费时间的报酬。 我把支票存入我的账户。第二天银行将它记入贷款,我提出了资金。现在银行告诉我支票是假的,被退回来了。银行说我必须退还所有的金额。帮助我。大部分的钱已经发给别人了。我欠银行这笔钱吗?他们兑现了支票啊。
答:这是假支票骗局最近的花样。全国消费者保护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正在警告本地区的消费者这件事。
虽然有些零售商的确雇用市场调查公司评价他们商店中的服务品质,这些公司也经常使用神秘的采买员匿名地得到资料,但是这个骗局并非为任何合法的目的而设。 骗子们利用报纸广告和电子邮件创造一种印象,就是他们有可以信赖的公司,提供 赚钱的神秘采买员的工作。骗子们要你付钱做采买员,或更糟,利用假支票。不幸的,这正是你落入的陷阱。
当你兑现或存入一张支票,银行替你拿支票去换成现金。在许多情况下,银行在支票真正地换成现金以前会让你使用银行的基金。 其实这只不过是贷款或预付。如果支票收不到现金,银行有权要你还给他们基金。
就你的情况,支票被退回,因为是假的。现在你欠银行你提出的任何金额。不幸,你的合法权利是尝试向骗你的人取回这笔钱。说到底,对付所有的假支票骗局,最要紧的是永远不要拿现金给你不认识的人换支票。
问:最近我买一件圣诞礼物给我的外甥女。我对身材大小不确定,但是我假定如果不合身,她可以交换,或得到退款。然而我的妻子认为外甥女没有权利拿到退款。谁对呢?我一直以为你可以退回不要的礼物,得到全部的退款。
答:当你买东西的时候,你是在和商店定下合约。你退还东西的权利,以及你是否有权得到退款,要看你的合约定下的条款是什么。
在有些情况下商店会通知顾客它的退货原则。例如一家商店可能贴出告示或在收据上印刷一些文字。这些原则决定你的权利以及收礼人的权利。如果货物卖出时有一张 “store credit only”的标签,那么你没有权利得到退款。事实上,如果商店贴出一张告示说, “all sales final, no returns or exchanges”,收礼人就不能因为衣服不合身或她不喜欢就退还。
然而就大部分情况而言,当商店不提退换的原则时,法律就按照一般人认为应该的方式做。照我看,大部分的人同意你的想法,认为你买礼物时如果收礼人认为不合适或不喜欢,他们有权拿回去退换或要求退款。因此,当对退换没有说明时,合同的意思就是货物可以退换或拿回全数款项。
换句话说,购买礼物时考虑商店是否有退换原则的公告。如果有,就以原则为准。如果没有公告,法律可能照你的合理期盼给你退货的权利,但是询问售货员是避免麻烦最好的办法。
问:我的老板告诉我说,我必须工作两年才能得到一周的带薪假期。这样做合法吗?
答:法律没有规定雇主要给他们的雇员任何假期,不管带不带薪。我建议你要求你的老板重新考虑。如果他不肯,你必须按照他的条件工作,或另找其它的工作。
问:我给一个讨债人两张支票,他在没有到期以前就早早的兑现了。结果我跳了好几张支票,必须付手续费将近$200元。银行怎么能够兑现支票呢?我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吗?
答:你有法律权利,但不是针对银行。按照法律,银行通常可以在支票到期以前就兑现它,除非你通知银行不要提早兑现。
然而讨债人过早兑现支票是犯法的。 银行应该对你的损失和讨债人的惩罚都要负责任。
问:有一个人买车,我和他共同签字做为保人。他停止付账,我不得不替他付 $3,000元解决这个账目。我能从他那里要回这笔钱吗?
答:可以。你似乎知道如果你和别人共同签字,那个人不付账时你必须付账。但是你如果付账,法律给你权利向另一人收钱。我建议你寄给共同签字的人一封挂号信,向他要钱。如果他不还你,你到小额索赔法庭去控告他。
这也是一个提醒大家小心共同签字的危险的好机会。照我看,除非你准备付钱,否则永远不要共同签字。当债权人要求有人共同签字,基本上他就是说他怀疑那个人会不会付款,要另一个人做为担保。做为共同签字人,你也应该有同样的戒心,想想你担保的人不付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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