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3日讯】看到麦凯恩从越共的监狱中归来,受到当时总统的接见,不由叫我想起电影《阿甘正传》里面那个镜头,阿甘被约翰逊总统接见,总统开玩笑说真想看一下你屁屁上的伤疤,天真的阿甘果然在电视镜头前扒下了裤子。
对于我们这些共产国家长大的孩子们来说,这首先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个人,在越共监狱里呆了好几年,归国后没有受到特别部门的审查,没有被看作不受欢迎的人,没有从此受尽歧视历经磨难,现在竟然还来竞选总统了!光这一点,就是一个传奇。这种奇迹的荣耀归于这个国度。
不过,我支持麦凯恩,可不仅仅是因为他辉煌的履历,尽管在这个履历前,奥巴马就像一个光着身子来到世间的婴儿。这一点是我心里不支持奥巴马的原因之一。
当然,奥巴马也是一个奇迹,曾经蓄养黑奴的国度,到现在还存在歧视的国度,现在有一个黑人来竞选总统,这怎么不是奇迹呢?这一点也足证这个国度伟大,它有一种自我修复和改进的机制,通过和平的方式,不断拓展国民的自由。并且,这个国度里永远有多种声音,发出他们自己不同的见解,甚至连纳粹都是合法的,只要他们只限于说服,从而培养每一个公民的自主与理性。于是这国度永远是新鲜的,奥巴马的竞选口号也是“改变”。
但我还有一个非常情绪化的对奥巴马的不喜欢,这个40多岁的黑人,只享受过美国这个自由国度带给他的福利,而没有为了增进更多的民众的福利,没有为了捍卫不可让度的自由权利,付出过多大的牺牲。现在,他顺水推舟,就这样来竞选总统了?这是时势造英雄。美国国务卿赖斯在黑人民权运动之母帕克斯葬礼上说,没有她,就没有赖斯自己的今天。诚哉斯言,我们看到,奥巴马自然也属于后人乘凉之类。所以,从情绪上说,我觉得奥巴马是捡现成便宜的。这样说当然我的政治可能不正确,难道没有马丁路德金,没有帕克斯,黑人就永远永远不该翻身了?天赋人权,在美国人看来,人权这个“人”,是普遍的,不带有肤色人种之分。
尽管如此,较之麦凯恩的经历,奥巴马还年轻,年轻到还没有机会做得更多。尤其他英俊的脸孔,无以伦比的演讲能力,使我倾向于认为他是一个偶像派。而我喜欢实力派。
肯尼迪说过一句广为诟病的话: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电影《生于7月4日》简直就是为了论证这句话的国家主义错谬而拍摄的。但米尔顿‧弗里德曼有更精彩的说法,他说,自由人不会这样问,自由人会问:“我和我的同胞们能通过政府做些什么”,以便尽到我们个人的责任,以便达到我们各自的目标和理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护我们的自由。
选举的过程就是民众通过政府保护自己自由的一个途径。而总统作为一个行政领袖,但他自宣誓成为总统那一天起,他便负有比普通民众更多的保卫自由的责任。尽管被国会、媒体等机构缚住了手脚。而这种对最高权力的不信任,同样是对民众自由的一种保障。现在,麦凯恩和奥巴马的主要分歧在于,他们在如何保障自由的手段和途径上,有很多的差异。这些基本上也属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基本差异。
我喜欢麦大伯,主要原因在于他是一个所谓的“激进民主派”。他有一种非常坚定的对那种核心价值的追求。比如他要把伊拉克战争打下去,在一次造势会上,他回答一位支持者,说,即便追到地狱门口,也要把本拉登抓回来。有种观点认为,美国打伊拉克是为了石油,我看到一个数据,非常雄辩的证明他们在伊拉克得到的石油仅占国内需求的微小部分。那么美国究竟要如何插手伊拉克事务呢?于歌在《美国的本质》中分析,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基督教便是美国的意识形态,美国人中的清教徒,有一种救世主义的态度,和一种天命意识。大概就是说,这些个信基督教的美国人认为,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上帝要通过他们来实现去基督教价值。我觉得这种分析是非常有道理的。麦大伯要在伊拉克推行那种价值模式,实在是有很深层的意思的,决非是石油那么简单。
而我之所以从这个角度支持麦凯恩,倒不是因为我信奉基督教的信条,我信奉的是,人权、自由、平等等价值,是全球民众均应信守的核心价值,这个没有宗教之分,没有东西之分,没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分,乃是人之常情。我自然也希望能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去达到这些目标,但问题在于,面对某些脑子里只有恐怖与暴力的人,理性和说服是没有用的。他要追求随心所欲的权力,而我们只追求有边界的权利,正如美国某大法官所说:“我移动我的拳头的自由必须受到你的下巴的接进程度的限制”。例如希特勒,连罗尔斯也认为,只有消灭他一个途径,消灭他才是最好的为人类造福的方式。所以麦凯恩的坚决信念,正吻合我的观念。
奥巴马坚持从伊拉克撤军,看似他爱护美国国民,其实是一种短见。现在不是美国在找恐怖主义的麻烦,而是恐怖主义在找美国的麻烦,在找全世界和平民众的麻烦。打击恐怖主义是所有热爱自由的人们的职责,但履行这个职责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人企图通过传教的方式,有人通过社区教育的方式。而战争,或许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像面对希特勒。
麦凯恩小政府的主张,表达了一种对政府权力的担忧。这符合目前我的观念。有人说政府是必要的罪恶,虽然是必要的,但毕竟是罪恶。奥巴马的主张里有很多加强政府权力的设想,积极的政府财政,通过政府调节的二次分配,据说这也是为了增进平等和权利。但这种途径显然不符合市场主义者的观念。这恐怕也可以看作是凯恩斯主义和弗里德曼、哈耶克之间的差异。弗里德曼说过,假如可以容忍的话,私人垄断比政府垄断的害处更少。因为,政府的每一次干预行动,都直接妨碍了个人自由的范围。(//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