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近日履新,职务是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20日,铁岭电视台于晚间播报的“铁岭新闻”披露了张的新职务。今年年初,张曾派人到北京试图拘传披露西丰县丑闻的记者,因此被网民称之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也闻名全国。(南方都市报2008年11月23日)
这位被责令辞职的县委书记,仅仅9个月,不到1年的时间就东山再起,是不是有些太快了、太急了。也许这个副总指挥算不上什么官,不过就是一临时职务,但实际上大有玄机,一是此职是名义上的二把手,实际却是一把手,因为总指挥是一位副市长兼任,具体工作的执行都由副总指挥执行;二是此职实乃“肥缺”,现在沾上工程的“官”都是“肥缺”,何况如此庞大的重点工程,说明这个“官”并非闲职,恰恰是大有实权和事可做。
我就是有些纳闷儿,把这样一个看似轻巧、实则无比重要的官职,交给这位“最牛县委书记”,领导们的心就真的落了地,我是有些担忧,担忧这个重点工程的未来命运。更重要的是,这一次的“东山再起”,在我看来,于舆论,于民众,于制度,于法律,简直就是一次莫大的愚弄。
首先,这是对于新闻舆论和广大民众的愚弄。可以说,“西丰事件”的阴影在我们的心底,还远未消失,在那位记者的心底恐怕也仍是心有余悸。如果这位记者不是北京的记者,如果这位记者不是中央政法委下面报社的记者,不知道在这位“县委书记”的滥权之下,又会是一种什么结局。也许是在舆论和民众的压力之下,张书记不得不被责令辞职,就在大家感到获胜的时候,这一纸任命,又彻底击碎了舆论和民众心中那一丝丝的喜悦。
其次,这是对于制度的愚弄。应该说,张书记的落马至少是问责的结果,按照当地官方的说法,张书记对于西丰事件是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因而被责令辞职。也许有人会说,被问责的问题官员是不该被一棍子打死的。可是对于此事,有三点值得思考:一是问责力度明显欠缺。什么“免职”、“责令辞职”,在一些地方成了保护干部的令箭,只是平息民怨的权宜之计。有的追究仅仅限于组织处理,根本没有上升到党纪政纪、法律层面的处理,可以说是不了了之。现在,这位张书记就是明显的例证。二是对于问责官员的调查和处理欠透明,搞暗箱操作、官官相护。这位张书记到底存在一些什么问题,不得而知。三是问题官员再度起用缺乏制度安排,缺乏公开性、缺乏透明度。
最后,这也是对于法律的愚弄。我一直认为,西丰事件并非一次简单的闹剧,它实际上已经牵涉到法律的层面。对于记者来说,采访权、报导权是他的权利,应该受法律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得动用司法手段。这位张书记的行为显然就是滥用职权,搞权大于法,已经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自由,显然触犯了法律。可是对于此事,当地官方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更没有一个公正、公开的处理。而张的再度履职,显然没有把这些法律放在眼里。
责令辞职、再度履职,都是官方一句话、一纸文书。当年,郴州嘉禾事件的县委书记无奈被免职后,随即被李大伦力排众议再度重用,结局自然而知。这里,我只是想知道,到底是谁,或是什么原则、制度,让这位“最牛县委书记”东山再起?这位县委书记又凭什么东山再起?是有政绩,还是本身就特别冤枉,当地官方能否给个理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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