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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6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证券交易法第157条之一修正条文草案,从严限制股市内线交易,规定公司董事、监察人等在知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重大消息18小时内,禁止买卖股票。
证交法现行条文规定,包括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0%之股东、基于职业或控制关系获悉消息之人,实际知悉发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响股票价格之消息时,在该消息未公开或公开后12小时内,不得对该公司之上市或在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买入或卖出。
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在提案说明中指出,对于有关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之重大消息,市场消化消息时间,依现行证交法规定为12小时,无法有效遏止公司内部人于知悉重大消息当日下午,趁投资大众不注意时发布消息,而于翌日开盘趁机交易之缺点。
初审通过条文规定,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0%之股东、基于职业或控制关系获悉消息之人在该消息确定、成立后,未公开前或公开后18小时内,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赖士葆表示,这样才能更严格、明确防堵有心人士内线交易。
另外,现行条文规定行为人如能证明交易是在消息公开前以同一名义进行“持续6个月以上定期定额买卖同额之交易”及“持续6个月以上依固定公式决定交易内容之相同内容交易”,不受禁止内线交易规定限制。
赖士葆认为,上述豁免条款漏洞太大,容易成为内线交易有心人士逃避理由;委员会决议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