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14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综合报导)2008年10月13日上午9点半,各界关注的杨佳袭警案二审开庭。杨佳一改沉默否认控罪,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后悔”,杨佳还表示,案发前曾遭警员多次殴打,“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
据旁听的人士艾未未在博客中透露,当被法庭问及姓名、住址、籍贯时,杨佳回答敏捷,显得机械但不恐慌。
庭审中,首先由被告人自诉上诉理由:1不是故意杀人;2一审时要求证人出庭未果;3:从未提出过无理要求。
在问话中,杨佳对第一次上海的遭遇记忆犹新,杨佳自称:“七、八个警察把我摁倒在地,围着我拳打脚踢,大约有两、三分钟时间,我的裤子、T恤被扯破、蹭脏”。
在自我辩护时杨佳说:“我认为我是无罪的,是他们先打人,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而是(警察)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发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
但是杨对7月1日发生事情表示都不记得了,并表示没想杀死人。对律师问到是否同情死者,杨表示否定。说: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对录像上出现的带面具的人,杨佳当庭表示,怎么证明那人就是我杨佳呢?对作为证据的监控录像中带面具者被指为是杨佳,杨本人表示质疑。杨佳还对现场和证物上有杨佳血迹表示质疑。
杨佳说,因为在被捕时他没有受伤,并否认在证物清单和证物照片上签过字。
下午开庭后,双方就是否有必要重新对杨佳作精神病鉴定和警察是否打了杨佳进行了激烈辩论。
杨佳说自己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辩方律师认为,杨佳有精神病,应当重新做鉴定。但法庭认为,重作的理由不充分,当庭驳回了辩方律师的请求。
当杨佳被要求提供挨打的证据时,杨佳说:你们现在要我拿证据,我当时要求做笔录,拍照,但督察只拍了自行车和复印了合同,我要求拍身上的伤和被撕破的衣服,督察说没必要。说二周后就给你答复……
杨佳说:“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法官问:你有什么补充意见?
杨说:“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被告律师问: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
杨答: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法官问:为什么你认为他们不是无辜的?
杨答: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杨佳在最后陈述中说:“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附《艾未未博客》记载的庭审过程
2008年10月13日上午9点半,杨佳袭警案二审按时开庭。
杨佳看上去比一审时稍胖,精神状态良好。
当被法庭问及姓名、住址、籍贯时,杨回答敏捷,显机械但不恐慌。
他很特别,他对第一次在上海的遭遇记得之清楚,像放电影一样把情节说出来,状态放松,回答准确。
首先由被告人自诉上诉理由:
1:不是故意杀人。
2:一审时要求证人出庭未果。
3:从未提出过无理要求。
被告律师向被告发问。
律师问:到上海几次。
答:三次。
律师问:
谈谈经过。
杨答:
第一次到沪旅游,租了一辆自行车遭警察盘问,并受到侮辱和殴打。事后,杨要求200元长途电话费的赔偿及书面责任认定回执,警方承诺2周后给予处理结果答复,杨第二天回京。
一个月后,驻京办工作人员在京向杨陈述处理结果:1:同意300元赔偿,2:责任是第一次处理时杨不配合在先,杨拒绝接受处理结果。
又2个月后,所里人大代表到京开会,又与杨见面,谈及处理结果,同意1500元赔偿,但仍坚持是杨不配合在先,杨再次拒绝。此后沪方警察再无联系杨。
杨随后以电子邮件和书信的形式向上海上级部门投诉,未果。计划向媒体投诉,买了1000个信封,1000张邮票,1箱复印纸,后觉得可能没效果,未实施。
2008年6月12日第二次到上海,花了500多元买了一辆新捷安特自行车,在上海景点旅游,未发生不愉快事情,24日回京。
26日第三次到沪。
律师问为何又来。
杨答:要对第一次来时发生的事讨个说法。
律师问为何第二次来沪时不去讨说法。
杨答:讨说法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第二次是来旅游的,一心不能两用。
26日-30日的5天时间里,杨购买了防毒面具、催泪瓦斯、刀、锤子、橡胶手套,在垃圾站里拣了塑料筒和8个啤酒瓶,并在汽车维修站里买了汽油。
律师问为何要准备这些东西。杨答:面具和手套为防催泪瓦斯伤到自己,其他为防进入大楼时受到阻拦。
杨对7月1日发生事情表示都不记得了。并表示没想杀死人。
对律师问到是否同情死者,杨表示否定。说: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在审理中,上午杨佳对七月一日发生的事,都说记不得。
对录像上出现的带面具的人。当庭表示,怎么证明那人就是我杨佳呢?
对作为证据的监控录像中带面具者被指为是杨佳,杨本人表示质疑。
对现场和证物上有杨佳血迹表示质疑。
他说,因为在被捕时他没有受伤,并否认在证物清单和证物照片上签过字。
公诉人对杨佳所答的“不记得”和否认的回答,认为是态度问题。
但杨佳镇定的回答说:“我记得的都说了,不记得的只能说不记得,信不信由你。”
辩护人问及他在太原经过,被庭上问此事的理由时,辩护人说那次伤得很重,有轻微脑震荡,会对被告造成器质性影响。
刘晓原律师下午5时离开法庭时说:无证人出庭。辩方律师提出的对杨佳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请求,被当庭驳回。法庭要求辩方出具警察打杨佳的证据。
有录像显示,杨被数名警察强行拉扯到另一个房间。
杨妈不在场,辩护人谨慎地在讯问时提到过他母亲。
下午开庭。
就以下三个议题进行辩论:
1、是否有必要重新对杨佳作精神病鉴定
2、一审出具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否有合法资格
3、警察是否打了杨佳。
杨佳对一审的鉴定结果表示没有意见。他说,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辩方律师认为,杨佳有精神病,应当重新做鉴定。
法庭认为,重作的理由不充分,当庭驳回了辩方律师的请求。
就机构的合法性做了辩论。
辩方律师对一审的鉴定机构的资格提出质疑,认为它不属于医院,不符合法定有权作鉴定的机构,没有资格做鉴定。
检察院请参与一审作精神病鉴定者之一出庭做证,证人讲述了鉴定经过,结论是杨佳没有精神病。
辩方律师认为鉴定太草率,资料不全面。
当证人被问及该机构是否可以和省一级指定医院划等号时,证人说,我不回答这个问题.
检查官说:这个资格问题和鉴定结果没有关系。
检察院宣读7个警察没有打过杨佳的证词后,问杨佳对证词的意见。
杨佳说:他们说的都是假话。并且具体指出了每个人的证词中错在哪里,假在哪里。
当杨佳被要求提供挨打的证据时,杨佳说:你们现在要我拿证据,我当时要求做笔录,拍照,但督察只拍了自行车和复印了合同,我要求拍身上的伤和被撕破的衣服,督察说没必要。说二周后就给你答复……
杨家说:“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法官问:你有什么补充意见?
杨说:“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被告律师问: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
杨答: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法官问:为什么你认为他们不是无辜的?
杨答: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杨佳在最后陈述中说:“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审判长宣布:待核议庭商议后择日宣判.
退庭。
2008.10.13根据记忆整理。
//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b7r.html
──转自《艾未未博客》(//www.dajiyuan.com)
28岁的北京青年杨佳今年7月持刀杀死6名上海闸北公安分局警察。杨佳杀警后,被中国广大民众称为,好汉、武松、现代的荆轲、民族英雄,并且通过作诗、作词、作曲歌颂。以下是一些网友对杨佳二审不公,在网络上的留言:
杨佳有两句回答很经典。“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所以我们和罪犯有什么区别?!悲哀……关注!!!
依然疑点重重,需要三审四审,一定要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国人都不是弱智
检查官说:这个资格问题和鉴定结果没有关系。???
没有被授权的鉴定机构所出的鉴定报告,不应该作为有效证据,因为有被授权的鉴定机构存在。这一未被授权的鉴定机构不管他的专家有多么权威,都不可以,因为鉴定报告是需要盖单位章的而不是用私人印章、用屁股想都应该能想明白。这二审法官怎么这点常识都没有,够笨的。
按照控方的说法:“鉴定资格与鉴定结果无关”,那么这大街上当是满街都是精神病或疯子,因为人们发生争执时总会一方骂另一方是“神经病”、“精神病”或“疯子”,如果按二审控方所说,他们都应该依法送进精神病院才对。
看不出门道来,还是没有证人,刘晓原律师下午5时离开法庭时说:‘无证人出庭。’
上海司法,竟有那么多的白痴,真是中国特色。
中国的法律,被玩弄践踏到了这个地步,不知道接下去还要怎样继续玩弄践踏。
‘中国的公检法警察局这些部门早就瘫痪,好比脑瘫,所以问题越来越多,堆积如山,遭殃的还是老百姓。既然他们不作为,只能靠咱们老百姓自己解决。这道关谁也逃不过去。是像条狗一样活下去,还是奋起为改变生存环境而奋斗,是选择的时候了!’
‘司法不公正、行政不作为,导致了三鹿、杨佳。执政当局不从根源上检讨自己,就会有更多的杨佳。除了杨佳,我们别无选择!!’
‘在中国,有多少人在受到警察的欺辱之后,无奈的选择了沉默,而杨佳则选择了在沉默中爆发!杨佳就是一位鲁迅说的有脊梁的中国人!’
‘共产党的中国,受冤屈受迫害的人无数,但却没有一个有杨佳这种敢站出来,敢做敢为,为自己讨说法的。’扬大侠杀得好!!!’
‘扬佳铮铮一丈夫, 立地伟男儿。手持三尺剑,灭贼震五洲。世道无天日,百姓遭祸殃,天公徒有泪,土地奈如何。英雄剑出鞘,扬眉吐冤气,贪官吓破胆,中央亦心惊。华夏五千载,豪杰世代出,武松杀贪官,扬佳灭污吏。芸芸众生苦,屈屈草民情,不为蝼蚁生,甘愿做人死。君生东州地,原是奇侠来,魂飘三界中,阎㑩再封侯。’
坚决支持扬佳,小家伙就是有种!扬佳有机会说话都是你们争取来的,而我们有机会讲话也是杨佳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