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13日讯】詹士律师有10多年处理移民事务经验,成功办理无数政治庇护、亲属移民、工作移民、工伤赔偿等疑难案件。詹士律师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Law School of New York University )获得法学博士的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多年,是美国律师协会的资深会员。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价格是詹士律师楼对客人的承诺。
问题一:我出生在中国,但我的配偶出生在香港,我符合美国抽签绿卡的要求吗?
2009年绿卡抽签从美东时间2007年10月3日中午到12月2日中午接受申请,出生于台湾、香港、澳门的居民有份参与。绿卡抽签是美国多元移民签证项目,每年向移民美国较少的国家和地区提供最多达5万5千个移民签证,由电脑随机抽出幸运者。
据介绍,出生在中国大陆者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参与绿卡抽签,只要其配偶来自符合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或者本人虽在中国大陆出生,但其父母不是在中国大陆出生,或者其本人出生时,其父母并非常住中国大陆的居民,此人即可以配偶或父母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名义参与抽签。
问题二:我来了美国10年了,并且有了一个在美国出生的小孩,请问我可以申请10年绿卡吗?
答: 10年绿卡申请人要符合三个条件。一、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必须在美国连续居住至少十年。二、在这个居住期间,申请人品行良好(person of good moral character)。三、申请人的递解出境将导致其配偶、父或母、或者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极端痛苦(extreme hardship),而这些亲属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而且申请人必须有十年的报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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