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电脑搜查以及个人隐私权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19日讯】(美国之音记者:亚微2008年1月18日华盛顿报导) 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加强了边界控制。任何经过边界的物品都要受到严格的检查,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最近,美国法庭受理的几起涉及边界电脑搜查的案子,引起了有关政府人员的搜查权以及公民隐私权的争议。
*阿诺德一案的起因*
2005年,迈克尔.阿诺德从菲律宾旅行返回美国。他抵达加州洛杉矶国际机场之后,海关人员搜查了他的电脑,并且在称为“柯达照片”和“柯达往事”的文件夹里发现了儿童色情的内容。之后,阿诺德受到起诉,罪名是传送儿童色情内容以及拥有包含儿童色情图片的硬件和光盘。阿诺德提出,海关人员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他的电脑,违反了美国宪法第4条修正案。
第4条修正案规定,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也就是说,执法人员必须有搜查证才能对公民的住宅及财产等进行搜查。但是,政府一方却反驳说,边界地区例外,公民储存在个人电脑里的信息在边界搜查时不受第4条修正案的保护。
*律师称电脑搜查非常规搜查*
阿诺德的辩护律师玛丽莲.贝德纳尔斯基(Marilyn E. Bednarski)认为,海关人员搜查阿诺德的电脑,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她说:“他们既没有搜查证,也没有得到阿诺德的同意,就搜查并扣押了他的电脑。阿诺德和大多数美国游客没有什么两样。他刚刚从亚洲旅行3个星期回到美国,随身携带了一台电脑,他既没有刑事犯罪的前科,也没有做任何事情,可以使海关人员对他产生怀疑。”
贝德纳尔斯基律师还指出,美国法律规定,常规性边界搜查可以在没有搜查证以及没有怀疑的理由的情况下进行。但是,如果不是常规性搜查,就需要某种程度的合理怀疑。
贝德纳尔斯基律师说:“我们提出,在边界搜查电脑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为电脑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我们与他人及社区保持通讯和联系,很多时候都需要使用电脑。因此,在边界搜查电脑不属于常规性搜查,它不同于搜查行李箱、文件包、背包和汽车等。搜查电脑相当于调查一个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法庭判决莫衷一是*
加州洛杉矶联邦地区法院2006年作出有利于阿诺德的判决。主审法官普里格森指出,电子储存装置可以起到延长记忆的作用,它把人的想法,从最怪异的念头,到最深刻的思想,都记录下来。普里格森法官说,电脑硬件还容纳了个人日记、信件、医疗报告、财物记录、商业机密、律师和当事人的保密通讯材料,甚至记者的保密消息来源等。因此,不应该允许政府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搜查电脑。
但是,联邦上诉法院2007年10月却作出有利于政府一方的裁决。判决指出,电脑和其它容器一样,在边界搜查时,不应该受到特别的保护。这个案子现在已经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庭,等待判决。
*境内法律与边界规定不同*
迈阿密大学法学院网络法专家迈克尔.弗鲁姆金(Michael Froomklin)指出,美国人在边界比他们在境内享受的权利要少的多。他说:“通常情况下,你在境内驾车的时候,警察把你拦下来要求搜查你电脑资料的可能性不大,警察如果没有合理的怀疑或掌握了某人可能携带了违禁品的证据,一般来说,他们也不会要求搜查某人的行李。但是,边界的情况例外,边界的规定和境内的法规迥然不同,边界的规定要更加严格。过去200多年来,美国边界的规定基本没有什么改变,政府在搜查违禁品方面拥有广泛的权力,它可以搜查进出美国的任何东西。政府现在把搜查范围扩大到电脑数据,这引起了人们的争议。”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奥林.克尔(Orin S. Kerr)也指出,政府在边界搜查方面具有非常广泛的权力。他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判决说,根据宪法第4条修正案的精神,在边界或相同地点进行搜查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无论是乘飞机进入美国,还是离开美国,只要你在边界或飞机场,有关当局就可以对你进行搜查,因为政府要确保没有违禁品进出美国。因此,政府在边界具有广泛的权力。问题是,这个权力是否也包括对电脑的搜查权。”
克尔教授指出,在阿诺德一案中,政府说,它不需要理由就可以对他的电脑进行搜查,因为政府不仅仅是执法机构,它也代表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它的权力。但是,阿诺德的律师说,政府必须有合理的怀疑才能进行搜查。
*法庭最后判决将产生大影响*
加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珍妮弗.查孔(Jennifer Chacon)指出,边界电脑搜查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重要,联邦巡回上诉法庭最后的裁决在很多方面都有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
查孔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因为成千上万的人携带电脑跨国旅行。如果法庭最后裁决说,这种搜查属于常规性搜查,那么这些人的电脑就都有可能受到搜查,政府不必提供任何理由和动机,就可以对某人进行抽查,这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虽然法庭对涉及儿童色情的案子反应特别强烈,但是,如果海关人员没有任何怀疑的理由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搜查,那么他们也可以在其它问题上寻找定罪的证据,因此法庭的判决还会波及到很多其它的领域。”
*鲍彻一案来龙去脉*
下面我再为您介绍另一起涉及边界电脑搜查的案子。2006年,居住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加拿大公民鲍彻驱车经过美加边界,海关人员发现车的后座上有一台电脑,于是要求对电脑进行检查。鲍彻打开文件后,海关人员发现他的电脑里储存了上万张图像,其中一些涉及成人和儿童色情的内容。海关人员关闭并没收了这台电脑。
几个星期之后,政府调查人员试图拷贝电脑硬件上的内容时却发现文件被加密了,只有得到密码才能打开文件。没有这个密码,他们就无法提出鲍彻的犯罪证据。一个大陪审团要求鲍彻提供加密的密码,但鲍彻说,他有权不与政府合作,有权不透露自己的密码,这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
鲍彻的律师分析指出,强迫鲍彻提供密码违反了宪法第5条修正案有关被告不能自证有罪的规定。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2007年11月作出的判决也支持鲍彻一方的观点。
*宪法要求被告不得自证其罪*
美国宪法第5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迫自证有罪。自证有罪的意思是说,某人提供有可能导致自己被定罪的证言。具体地说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被警察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但是,如果嫌疑人自愿放弃不得自证有罪的权利,而且也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他可以这么做,而证明他放弃了这一权利的举证责任在政府方面。另外,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被警察讯问时,随时要求恢复不得自证有罪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讯问必须停止,直到在嫌疑人征询了律师的意见并在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才可继续。不得自证有罪目前已经被广泛视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并且得到国际人权公约的承认。
*第5条修正案解释*
美国迈阿密大学法学院网络法专家弗鲁姆金解释了宪法第5修正案的含义。他说:“第5条修正案是‘权利法案’的一部分,它确保公民不得被迫自证有罪,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强迫被告招供,也不能强迫被告提供证明自己有罪的事实。政府可以自己去调查,但不能强迫被告讲话。”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克尔进一步分析了第5条修正案的内容。他说:“这个修正案是说,如果政府指控你犯罪,它不能直接从你那里得到证据,你有权保持沉默,这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当政府问你:你是否犯了罪时,你可以不予回答,政府不能拿这一点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因此,如果你在美国犯了罪,你不愿意作证,政府自己必须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证明你有罪。 ”
*鲍彻是否受第5条修正案保护引起争议*
但是,鲍彻一案提出的问题是,强迫被告提供加密文件的密码和强迫他讲话是否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迈阿密大学法学院网络法专家弗鲁姆金指出,对于这个问题,政府和鲍彻双方各持不同的立场。
弗鲁姆金说:“政府一方说,我们不是要强迫被告讲话,他不需要告诉我们密码,他可以自己解密,然后让我们检查电脑资料就好了。但是,另外一方反驳说,不行,因为强迫被告解密就等于表明他有密码,这就把被告和这些电脑里的数据挂起钩来,表明被告可以接触到这些电脑资料,而且知道这些资料是什么,这些资料正是可以拿去给他定罪的证据之一。”
联邦下级法院法官2007年底作出有利于鲍彻的判决。这个案子目前在上诉的过程中。不过,有些专家认为鲍彻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他在边界允许海关人员进入他的电脑资料进行搜查就等于放弃了第5条修正案赋予他的权利。但是,法庭如何判决,人们将拭目以待。
*政府人员搜查权与公民隐私权冲突*
加州律师贝德纳尔斯基指出,政府给予执法人员越来越大的权力,无疑会与公民的权利以及隐私权发生冲突。她表示,人们希望自己所表达的思想以及所关心的问题包括在个人隐私范畴。但是,政府的立场是,经过边界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搜查,不论是个人的财政报告也好,还是个人信件以及日记也好,甚至已经被删除的内容也好,政府都可以进行搜查。
贝德纳尔斯基律师分析了这种矛盾冲突的原因。她说:“电脑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面临执法人员的搜查权和公民权之间的矛盾冲突。美国宪法赋予公民不受无理搜查和拘押的权利。一方面,美国人认为,他们享有自由和隐私权,而且这个国家是建立在各种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另外一方面,这些权利又被附加了很多规定,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生活在令人恐惧和互不信任的时代,这也许是9/11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后果。因此,执法人员要格外小心。”
*法庭在新时代遇到新挑战*
迈阿密大学网络法专家弗鲁姆金指出,法庭对加密文件的判决,不仅影响边界的搜查,也有可能影响到公民在家中存放的资料。他说:“这类案子的重要性在于,一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加密资料所涉及的自证其罪问题作出判决,它有可能开创一个先例,从而影响到公民在家中存放的资料。我们预计,人们会越来越多地把一些重要的电脑资料,甚至所有的电脑资料都进行加密。如果联邦最高法院最初的判决赞同政府一方的观点,那么今后公民隐私权的维护就更困难了。”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克尔谈了美国法庭所面临的新的挑战。他说:“这些案子是法庭审理的有关刑事犯罪调查规则如何应用到电脑上来的首批案子。过去10多年来,我们看到这类诉讼逐步增多。20年或30年前,这类诉讼主要涉及纸文件和书籍,现在却更多涉及电脑、数码图片以及文件等,这是法庭要面对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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