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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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14日讯】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四十一

(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

前任配偶破产不影响自身债务

问:我在两年前离婚。我的先生在离婚证书中同意替我们的车付钱,车子留给我。最近他申请破产。银行说,因为我们两人在借条上签字,所以我依旧欠他们买车的钱。这样正确吗?离婚证书难道不是比我们签字的借条更重要吗?

答:离婚证书是你和你的前夫之间的事情。借你钱买车的银行不受离婚证书的影响。换句话说,如果你在离婚以前欠银行债务,你依旧欠债。由于破产,你的先生不再欠钱。而你的债并不因为他破产而取消。如果你不付钱,银行可以取回车,并且为任何不足的数目控告你。

问:最近我把名字加进一个高级公寓住宅区的现存租约里。在签字以前我要求管理处延长租约3个月。公寓住宅的代表说,延长租约是非法的,他们能够做的只是将另一个人加进租约里。房客和公寓同意延长现存的租约,是违法的吗?

答:绝对不是!一份租约只不过是一份合同。签署任何合同,包括租约,参加者都可以经过彼此的同意,更改或取消这份合同。如果房东要同意延长合同,没有禁止他这样做的法律。

问:我的信用卡公司要求一个亲戚作为我的“联络”人。我的账单到现在还没有付。我的亲戚会为我的债务负责任吗?

答:一个你列为“联络人”的人没有为你偿还债务的责任,除非他/她同意这样做。例如,如果你的亲戚同意作为你的共同签字人或保人,签了字,你不付钱他/她就要替你付。基于你所说,公司在找寻你的时候有权联络他/她,但是他/她没有替你还债的责任。

问:我的父亲在去世以前把大部分的财产赠送出去,他的遗嘱把剩下的一切都留给了我。我对他送出去的财产有什么取得的权利吗?

答:可能没有。只要一个人觉得合理,他/她就有权任意处置他/她的财产。一份遗嘱只管那个人死后留下来的东西。

假设你的父亲在赠送礼物时没有受到欺骗或欺诈,精神正常,我看你没有挑战它们的基础。那是他的财产,他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它。

问:有一个追债人联络我,向我索取一笔信用卡的债。他非常的强势,而且用语言冒犯我。他联络我的人事部门,告诉他们他将从我的工资里扣钱。我有什么选择吗?

答:照我看,这名追债人违反了州法和联邦法。按照联邦法,追 债人无权联络第三者,如果他和你的雇主说过话,他违反了联邦法。同时州法和联邦法都禁止使用法律不允许的手段来威胁。在德州没有从工资里扣除这类债务的法律。

我建议 你让追债人知道你明白你的法律权益,然后和他商讨出你可以负担的解决方法。如果干扰继续,你可以和一位精通追讨债务的律师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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