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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步共识 移民法将增列反歧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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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一日电)立法院今天朝野协商入出国及移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达成初步共识,未来修法将新增反歧视规定,“任何人不得以国籍、种族、肤色、阶级、出生地等因素,对居住于台湾地区之人民,为歧视之行为”,违反者可能被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

修正草案也规定,因歧视导致权利受不法侵害者,得依受侵害情况,向主管机关申诉,申诉之要件、程序及审议小组之组成等事项,由主管机关定之。

若主管机关认定具有违反规定情事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应立即通知违规行为人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现行条文规定,外国人在台湾停留、居留期间,不得从事与申请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动或工作。

娴熟外交事务的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萧美琴(台北市)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过去很多神父、传教士等神职人员以传教为由居留台湾,但参加一些外籍劳工争取劳动权益的合法集会游行后,却因违反上述规定,遭驱逐出境,有修法必要。

朝野立委也达成初步共识,在上述条文后增订但书,“但合法居留者,其请愿及合法集会游行,不在此限”。

朝野协商签字的立委包括萧美琴、民进党籍立委高建智(台北市)、黄淑英(不分区)、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徐中雄(台中县)与雷倩(台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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