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任最高法院院长 杨仁寿期贯彻审判独立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十二日电)最高法院今天进行新卸任院长交接典礼,由原司法院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杨仁寿接任院长。具丰富司法行政及审判资历的杨仁寿,以“坦然面对”四字代表心情,并希望能贯彻审判独立,让人民更信赖司法。
司法官班第七期结业的杨仁寿,曾任一、二、三审法院法官、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民事厅厅长、副秘书长、桃园、板桥、高雄、台北等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长、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院长、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长、司法院秘书长、大法官及司法院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
从担任一审法官到现今接任三审院长的司法生涯中,杨仁寿最难忘的事是在1960至1970年间担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时,就庙宇训练乩童过程不当而不慎致死案件,有感而发,撰写第一篇文章投书报纸,探讨宗教自由与刑法制裁间的问题后,长期获联合报专栏邀稿,则数达四十五篇。
杨仁寿说,当时主要是为兴趣而写,大部分是自动自发的创作,有时是长官要他发表些意见。常常晚餐时间接到时任联合报总编辑张作锦的来电,邀他为时事撰写专栏文章,十点多交稿后,隔天看到文章化为报上铅字,相当有成就感。
在国贸起飞,海事纠纷频生的年代,杨仁寿担任第一任海商专庭法官,自此开始专研海商法,至今已有十多本相关著作,也因对海商法领域的专精与贡献,1979年当选第十七届十大杰出青年。
提及对海商法的摸索专研过程,杨仁寿以金庸武侠小说中吸取他人功力的武功“吸星大法”形容指出,从法庭上两造律师辩护攻防中,获知论证的来源,从中学习就是当法官的好处。
除从事司法审判、行政工作,杨仁寿闲暇时喜爱阅读,他认为,法律是人类社会科学的产物,一位好法官必须广猎书籍,因此,平日阅读许多以法学为基础延伸领域的书籍,如法哲学、法逻辑学及法社会学。他说,任职大法官期间,曾就解释文多次提出协同意见、反对意见,均是以法逻辑学、法哲学的基础提出。
在审判实务上担任一审法官到三审法官,司法行政上从科长到秘书长,以及学术上从兼任讲师到教授,杨仁寿表示,一路走来唯有脚踏实地,肯干实干。
从最初面对外传可望出任司法院院长时,以“不忮不求”四字,表达顺应自然的心情,如今接任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说,一路走来始终如一,坦然面对,希望能贯彻审判独立,使民众更信赖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