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11日讯】美国任何一个政府认可的正式学校,如果要招收外国学生就读,必须向移民局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即获得经移民局授权签发I-20表(资格证书)的资格。而且至少有一名移民局和使领馆认可的指定官员负责处理外国学生事务,这名官员被称为“学校特派员”华人学生一般称为“学生顾问”,由于移民局很难直接管理全国数十万外国学生,所以学生有关身份方面的事务,由这名学生顾问直接管理。
学生顾问的另一基本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移民局报告学生的有关情况,如该学生是否继续在校注册,或者有无非法工作,是否全时就读,有无转学等等,以供移民局例行掌握学生情况,或者在学生违反规定时作出决定或处罚,如吊销签证甚至勒令出境等。
F-1学生签证特点﹕
1.签证有效期长,一般为5年有效,持该签证一旦进入美国,只要保持注册学生身份,居留期可长达8年。而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签证不用延期。
2.该签证在有效期内,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只要不构成中断学业,在出入时间上没有限制。
3.a可以携带家眷共同赴美﹔b可以有限地工作,也可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
4.如果因为健康或学术上的原因,可以减少课程或学时,不必进行全日制学习,同时仍然保持其学生签证,而且不用向移民局申请获准,只要有学校的专任官员书面认可。
5.如果取得大学毕业以上的学位,进而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绿卡,比其它非移民签证有更多的有利条件。
持F-1学生签证,按规定可以从事的工作有:
1.校内工作。由学校提供的工作或其它为学校服务的机构如自助食堂、小卖店等提供的工作。但和学校构成业务关系的不属于这一范围,如为学校修建宿舍、校内邮局等,工作时间为每周不超过20个小时,但放假可全时工作,校内工作无须经移民局批准。
2.作为奖学金部分的工作。如果你获得一份奖学金或助学金,但条件是承担某项工作或部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的地点即使在校外,也无须经移民局批准。
3. 校外特种工作。这种工作只限于参加试点研究计划的雇主,该雇主只有在连续60天无法雇到合适的美国工人,方可向劳工部提出申请雇用外国学生。被雇用的学生一般只要学业优良,经学生顾问申请批准即可,无须获移民局批准。不过,获得这种资格的雇主不多,因此一般学生很难找到这种机会。
4.实习工作。实习工作分为两种: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
课程实习指在注册学习开始后第9个月至毕业时这段时间与课程有关的工作实习,课程实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毕业实习指学业完成后的工作实习,最长可达1年。对毕业实习的申请,移民局和学校都必须批准,但在毕业前曾有过1年以上的课程实习工作,则无资格获得毕业实习工作。
5.因经济困难而申请获准的工作。持F-1签证的学生,在学校就读1年以上,如因出现不可预测的经济困难,按规定申请工作许可。
如果您需要申请学校,F1签证或转换身份的帮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收到之后会认真评估您的案件并决定哪种学校适合您(全美50州)﹐详情请电“AVINS 国际学生咨询中心”﹕212-239-4808 Vincent 郑先生﹐办公室地址﹕16 W 32 ST. 6 FL, NYC 10001(五大道和百老汇大道之间)。(*本文由“AVINS国际学生咨询中心”提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