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00: 持有条件绿卡积累公民居住期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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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4日讯】问题400:我同美国公民丈夫于2000年7月结婚,2002年2月面试拿到了有条件绿卡。2004年1月申请共同 I-751,之后我们关系紧张,在移民局安排了面试的时候,我们已经分居。他拒绝同我一道去面试。我独自去了,移民局让我回家等结果。这时丈夫向法院申请同我离婚。三个月之后,收到移民局拒绝I-751,并终止有条件绿卡身份的通知。2006年2月终于获准离婚。判决下来之后,我立即申请了I-751豁免。2007年3月经面试批准。这时我的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从 2002年2月算的话,我已经可以申请公民了。但是2005年移民局终止我的有条件绿卡身份这一决定是不是打断了”五年”的绿卡卡龄?

解答:1997年9月19日,Paul W. Virtue 的备忘录里提到如果忘记申请 I-751,移民局会终止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这时,就开始积累“非法逗留期,”但之后申请I-751,移民局接受了“晚报的申请后,”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就会被自动“恢复,”就没有“非法逗留期”了。也就是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从终止那一天起又被恢复了,形成的“间隙”就被填满了。这个解释更应该适用你的情形,因为你不是“晚报”申请,而是按时报了,但由于婚姻破裂而丈夫不能同你一起去面试。按照法律,共同 I-751必须拒绝,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必须被终止;而且程序上使你无法在共同 I-751 面试时提交 I-751 豁免申请,因为你的婚还没然离掉。所以完全是移民法和移民程序法造成的有条件绿卡身份的终止。

当你申报 I-751 豁免时,你的有条件绿卡身份就被立即自动地恢复了。(移民局会给你在护照上盖新的临时绿卡章的)。当 I-751 豁免申请在面试时通过了,你的有条件绿卡身份的条件就被拿掉了。所以我认为”恢复”是从你的绿卡被终止的那一时刻起恢复的,没有“间隙,”也就可以立即申请公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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