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115)
第十章 组织部里的年轻人
十五、多收了三五斗
一九九八年新年过后,我的父母离开了居住了二十六年的太谷县城,随同我到武汉落户,就住在我们在吴家山买的那套商品房里。父母来了以后,仍然干做灯笼的营生,每天埋头干活。到了一九九九年新年,恰好武汉市有灯展,母亲和我出去拦了几笔生意,卖了三万多块钱。当时山西还有一些存货,恰好武汉市的灯展在新年前筹备,而山西卖灯笼则在正月初六以后。这样时间错开了,父母在新年之后又回到山西卖了几天灯笼,也卖了四万多块钱。二者合计,一共卖了七万多块,是我们家做灯笼生意以来收入最多的一年。
父母看到收入如此可观,以为在武汉是大城市,做生意挺容易的,于是想把生意做大。于是,在一九九九年新年过后,母亲就琢磨着印制一些广告画册,以利于以后推销时使用。我会画画,又在单位里学会了电脑,于是就自告奋勇地承担起画册的设计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我终于设计出一份相当不错的宣传画册,找了一个印刷厂印制了三千多份,花掉了四千多块钱。为了便于生产,父母又花了六万块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二楼买了一套八十平米的两室一厅作为焊灯笼的车间,又租用了三楼的两套和二楼的一套房子用来作为仓库和糊灯笼的场所。
那一段时间父母雄心勃勃,决心要在他们有生之年,建立一个具一定规模的家族企业,给子孙们留点产业。恰好我舅舅的小儿子华周初中毕业,舅舅为了让他谋生把他送到我们家来跟母亲学做花灯的技术。而我在节假日都回家帮忙:设计广告,推销,给灯笼上画画。那一两年,家里总是快乐而忙碌。
然而父母很快发现以前的估计实在是太乐观了。武汉这地方号称“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胃口特别大。有一个上市公司来买灯笼的那个人,只买了一千二百块钱的货,却要我们开五千块钱的发票,可见下手有多狠。光要回扣也就罢了,问题是这些人一边要着回扣,一边还狠狠地砍价,说要图回头生意。起初母亲还以为人家真的打算做回头生意呢,就狠狠心让了价,后来才知道这是人家的套路,下次来的时候还是这么说,或者就干脆不来了。有时,一些人还用铁丝值多少钱、布料值多少钱来估算花灯的价格。就这样一面砍价,一面要回扣,几乎把我们家做灯笼的利润全都砍去了。我母亲看到这个情况,只得感叹人家这地方人真是货真价实的九头鸟,把什么机关都算尽了,只可惜经济还是这么落后。后来父母做生意越来越艰难,想再回山西去做灯笼,又舍不得儿子。正在犹豫之时,我父亲积劳成疾,查出来得了多发性骨髓瘤,就是想走也走不成了。
在我父亲得病的几年里,我因为工作太忙、经常出差难以帮助家里做事。母亲一边要照顾父亲,一边还要干活糊灯笼、出去推销,给人家送货。二○○二年新年,有个客户要我们在江汉路过街天桥上做一盏三米高的巨型宫灯,价格是两千块钱。宫灯做好后需要画画,虽然父亲当时已经历了将近十次化疗,但还能够起来,仍然忍着痛画了两天。后来我父亲病重卧床,母亲每次要出去推销或者送货之前,都要先喂父亲吃饭和喝水,然后才狠狠心离去。
不光是生意难做,就连那些职能部门也经常来敲竹杠。一些工商局、税务所都要我母亲订什么《工商管理》和《税务管理》之类的刊物,否则就卡脖子。无奈,我母亲每年都要花好几百块订这些永远都不会看一眼的杂志,也从来没有收到过一本刊物。即便是如此艰难,我母亲依然觉得现在比毛泽东时代强,因为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虽然可恶,但自己还是能够凭借双手挣口饭吃;而在毛泽东时代,却连自己出卖劳动力的机会都没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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