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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提高刑责 堵毙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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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台北报导〕为防堵毙死猪来源,行政院院会昨通过“畜牧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从事违法屠宰或将未经检查肉品非法流用,及制造、贩售动物用伪、禁药者,新增或大幅提高刑责及罚款。

为防止合法屠宰场利用检查人员不在场时,屠宰问题畜禽(如毙死猪 )而危害消费者健康,畜牧法修正草案增列上述行为可处十万至五十万元罚锾。

草案另增订,将未经卫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屠体或内脏供人食用,或意图供人食用而分切、加工、运输、贮存或贩卖,其屠体或内脏经检验发现感染特定种类动物传染病等情节重大者,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动物用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部分,为免滥用动物用药,造成畜禽水产品中残留药物或产生抗药菌,将制造或输入已公告禁用之动物毒害药品者的刑责,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万元以下罚金,大幅提高为一至七年有期徒刑、得并科九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他制造或输入动物用伪药或未经核准擅自输入动物用禁药者,处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得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另分装、贩卖、运送、寄藏、中介、转让或意图贩卖而陈列或贮藏动物用伪药或禁药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九十万元以下罚金;过失犯可处拘役或科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动物用药品制造业或贩卖业者,为其生产或贩卖药品的成分或效能,超越登记内容范围,做虚伪夸张的广告或宣播者,罚锾也大幅提高为四万至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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