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台立院初审 政党提名总统得票率须过5%门槛

人气: 67
【字号】    
   标签: tags: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十二日电)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二十二条修正草案”,明订政党于最近一次总统选举或不分区和侨选立委选举得票率超过百分之五,下届总统选举才可提名候选人,以因应立委选制变革。

现行正副总统选罢法规定,政党于最近一次总统或立委选举,得票率超过百分之五,下届总统选举才可再提名候选人;二个以上政党推荐一组的正副总统,则以政党推荐数除以推荐候选人得票数计算。

但民进党立院党团提案说明指出,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规定,立委自第七届起,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立委选举改依政党名单投票,政党得票采计方式与先前不同,现行法令有必要配合宪法予以修正。

全案经内政委员会上午讨论后初步决议,往后政党于最近一次正副总统选举,或于最近一次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委选举,得票率超过百分之五,才可于下届总统选举提名候选人;若二个以上政党共同推荐一组正副总统人选,以推荐政党数除推荐候选人得票数计算。

但考量最接近年底立委选举的第六届立委选举,全国不分区与侨选立委选举未采政党名单投票,另增修若第六届立委选举,政党提名的区域和原住民立委候选人,得票率超过百分之五门槛,可提名总统副总统人选。

此外,现行正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九十三条之一第一项规定,携带手机进入投票所者,可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金,但经讨论后初步决议,修正为改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不再科以刑责。

会议主席、民进党籍立委张庆惠(不分区)裁定,全案无须交朝野协商送院会处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