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1日讯】人大制度的改革,关键是直接竞选人大代表,然后由这些代表讨论、推动人大制度改革,由他们推动立法,监督行政、司法。现在各级“人大”都是橡皮图章,手握这个图章的是 中共的当权者,重要的是使人大从中共的掌控中解脱出来。
(一)直接竞选人大代表是关键
中国的“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应该相当于海外的议会。据统计,现在世界上 180个国家的议会中,一院制的议会和两院制的下院,大约只有 6个国家的议会不是直接选举产生 。
印度在 1947年独立后就立即推行全国范围的议会直接选举, 1935年就开始了省议会议员的直接选举 。
甚至在极权国家苏联, 1936年制定宪法后就实现了最高苏维埃代表的直接选举。(注一 )
中国直到现在还没有实现省、市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这比印度落后 82年,比苏联也落后了 81年。中国应该尽快推行各级人大代表的直选,当权者必须制定出推行这项选举的日程表。这是把人大从“橡皮图章”变成 “民意代表机构”的第一步。
现在中国,全国人大代表是经过多次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中还要选“常委”,“常委”再选主席团。这种多层次的间接选举,为执政党提供了操纵、控制的极大空间。最后牢牢掌握会议进程的是党委,是设在各分组的党支部,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成员、演员、运动员、院士、都是些摆设,是些政治花瓶。
(二)人大代表要专职化
人大的功能应该是立法、监督行政和司法;这些功能,现在正是是我国政治生活中最薄弱的环节。中国人大代表不是专职的,人大代表都有其他的工作,据报导,全国人大代表中, 70%左右来自于行政、司法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这些官员是本应是接受人大监督的对象,现在竟成了人大代表的主体,要当人大代表,应该辞掉官衔,摘下乌纱,不能既是裁判又当球员,这是世界通则,现在出现的乱象,源头在中共垄断政治资源。
一些体育、演艺、科学界的顶尖人物 和劳动模范,被安排为人大代表,每年开几天人大会,只是一种“客串””应景“而已。他们从事本专业要拿出全部精力, 哪有时间去考虑”人大“代表的工作。
人大代表必须像民主国家的议员一样,是专职的,专职才能专心致志,才可能排除官员的掌控。
(三)减少代表人数、实行薪给制、废除列席代表制度
现在全国人大代表约3000人,这么多的人怎么开会?怎么讨论?所以只能接受中共的操纵、控制,当橡皮图章。
人大应该大大的精简。人少了可以提高效能,节约开支。人数减少到多少为宜?可以参照民主国家,美国的参议院只有100多人。
台湾的立法院原来是225人,现在正准备缩减为113人。专职的人大代表,应该有薪水,台湾的立法委员每月薪水折合人民币为20万元,我们可以稍低些,但也不能太低,因为人大代表随选举而上下,竞选要耗费时间和金钱,退职后还要找工作,这些问题都要考虑。为了保证人大代表的工作,还要为他们聘助手,设办公室。台湾立法委员每月的办公费折合用为 30万元人民币,(可以雇用几名助手)。
现在省市人大、政协都设立列席代表,他们是由各级中共党委派送的,不经任何选举程序而参加人大政协会议,这种制度是为执政党操纵控制人大服务的,不符合现代民主制度的原则,应该废除。
(四)废除人大的常委制、分组制、主席团制
精减人大代表之后,应该废除人大常委制度。全国人大代表经过多次间接选举产生,最后选常委,缺少代表性,这个制度应该废除。
现在全国人大开会的分组,是以省、市为单位,组长或召集人一般是省里的党委书记或省长,这种分组制度,是为了保证党的领导,这样的分组制度应该废除。
减少代表名额后,人大会议主要是开大会。任何政党,组织党员代表开会,无党派代表集会会,都可以自由举行,只要不影响大会召开,都是允许的,不能以非组织活动论处。
人大会议不必要设主席团,现在的主席团有数十人甚至近百人,每次召开大会他们都要坐在高高的主席台上,由服务员给他们倒水喝,主席团的成员不是经过差额选举产生,是会议主持者操纵下的产物,没有什么代表性,建议废除。
过去苏联最高会议代表有2000人之多(注二),因为代表太多,根本无法集中,实权集中在”主席团“,形成”寡头政治“,苏联解体后废除了这种制度,我们一直坚持主席团制度到现在。
(五)不该歧视农民
中国建国后一直坚持城乡居民选举权利不平等的制度,一个农民的选举权,只相当于一个城市人的四分之一,城市居民26万人选一名代表,而农民则要100万人才能选一名代表(注三)。这个制度继承了早年苏联的传统,苏联 1936年前的法律规定,在选举最高会议代表时,农民每25万人选一人,而城市工人则以5万人选代表一人(注四)。1936年后苏联改了,而中国却一直坚持到现在。
(六)”人大“必须对媒体开放
” 人大“活动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必须对媒体开放,接受国人监督。人大代表发言(包括书面发言),媒体应该可以自由报导,人大代表可以接受国内外媒体自由采访。这既可以使代表的政见、参政活动让选民知晓,也便于选民监督代表,增长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意识,为他们提供进入政界的现场教育。
现在封闭式的人大会议必须改变,由政党控制媒体的采访报导必须被禁止。
(七)延长开会时间
现在中国全国人大每年开会十几天,会议太短,应该延长。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有很多重大问题要讨论、要辨论,还要质询官员,所以必须延长人大的开会时间。
外国的议会一般都开几个月。芬兰议会会期为4个月,日本、希腊为5个月,奥地利、法国、英国为6个月,德国为 25周,美国约9个月(1年内),印度国会每年也不少于4个月(注五)。有的民主国家一年分几次召开议会,例如,英国众议院经常举行会议,一般每星期开四天,每年开会175天至200 天。美国国会每年至少召集一次会议。一般在每年的1月3日正午开始,在7月末休会。如有必要,可以延长会期,甚至全年开会。法国国会两院依法同时举行两期常会,第一期自10月2日开始,开 80天,主要讨论预算问题;第二期从4月2日开始,开90天,主要讨论立法问题。另外,根据总理或国民议会多数要求,国会可以举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会期一般不超过12天。日本国会每年举行一次常会,一般在 12月份召开,会期为150天,经两院一致决议,可以适当延长会期。经参、众两院中的任何一院的1/4议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注六)
据说中国满清时议会会期是3个月,第一次会开了约100天,我国的全国人大会议,因为国家大,事物多,应该参照先进国家适当延长。
中国“人大”会议,五十多年来坚持参者多,会期短,只是为执政党操控会议方便。改革“人大”制度正是要打破这个模式,改成参者少,会期长的制度。
我们的省市级人大每年开会几天时间,全国人大也只开十几天会,怎么深入讨论问题?所以只能走过场,不能解决实质问题,纯属一个装饰品,橡皮图章。
(八)议会(人大)制度研究与学术自由
中国的“人大”, 该改称议会,便于和国际接轨、学习民主国家的经验,也便于建立本国制度。当前必须大力开展议会(人大)制度的学术研究。
2004年4月山东大学举办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我去旁听。在会上《中国法学》原总编郭道晖,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山东大学的肖金明、王德志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姜峰先生等几位都提供了很精彩的报告。(本文中的一些数字正是引自这次会议的代表的论文,特此表示感谢)
但是会上也有少数人,把马、列、毛的著作视为经典,当成研究的根据。他们的报告显得教条,老套。有位参会者在一篇6页的报告中竟40余次从正面引用马、列、毛的著作,对此贺卫方教授提出了商榷意见。
会后与贺卫方教授交流,他感到在讨论宪法和宪政问题时,不少人难于畅所欲言。不像讨论民法等具体法律时那样气氛热烈。有人也表示,现在讨论宪政宪法、人大制度一些敏感的学术问题难于公开发表。必须从理论上研究讨论议会制度,讨论人大制度及其改革,才能指导行动,而科学研究必须要有充分的学术自由和环境。包括学术著作的出版自由。
注一: 郦士伟《对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几点思考》《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0.03
注二:邹文海着《比较宪法》P387,台湾三民书店出版
注三:姜峰:《作为交涉场合的议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十周年学术论文集》P176
注四:邹文海着《比较宪法》P25,台湾三民书店出版
注五:邹平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宪政思考》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十周年学术论文集》
注六:王德志《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几点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十周年”学术论文集》
2007年3月7日于山东大学(0531 -88365021)(//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