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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症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台湾登山名将林春明拥有攀爬台湾百岳等丰富经验,前往中国西藏,再次挑战重登希夏邦玛峰,却突发严重高山症死亡,最高法院昨天认定该病症确属外来突发事故,保险公司须理赔900万元确定。
林春明生前为新店山岳协会总干事,不仅在台湾攀登过百岳名山,也曾挑战希夏邦玛峰成功,89年间,该协会组成10名攀登希夏邦玛峰登山队,林某担任队长并再次前往挑战登顶,那知5月4日林某在海拔5800公尺处突发高山症,8日过世。
由于林春明生前向南山人寿投保个人人身意外险800万元,以及此次登山活动的旅行平安险1000万元,不过,受益人林妻申请保险金,遭南山人寿拒绝。
南山人寿主张,高山症是在低压、缺氧的高山环境所产生的病症,绝大部分发生原因来自个人的行为活动、身体状况,仅具有部分外来性的成因,认为林春明攀登时未注意个人身体状况,急于登山也未调整登山速度,认为林某原本就可预料和防范,强调非外来突发的意外事故。
但法院依据一些有关高山症医学文献资料,指出发生高山症是外来环境造成的,也无绝对性,身强体壮或有登山经验者皆有可能发生,无法预料,何况林春明经验丰富,有攀登该峰的经验,也已在5800公尺高度适应多天,却仍发生严重高山症症状,可见属外来的意外事故。
承审法院判决南山人寿须理赔人身意外险800万元,不过考量旅行平安险千万元的部分,南山人寿为了排除风险,原本契约就对攀登山岭者有附注投保限额为100万元,因此总计判准理赔90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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