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评:出版总署关于查禁书刊的规定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29日讯】冉按:我喜欢读一些垃圾书籍,可能一般人很少有这样的嗜好。这垃圾书籍当然是与官方有关的文献及相关资料,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在冠冕堂皇之下的恶行。这些资料,有些不曾公开过,只以内部印刷或者零散的文件方式流通过,而有的则是当作他们的工作成就来汇编出版的。如这本中宣部出版局《出版工作文献选编》编辑组编的《出版工作文献选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8月版,16开804页,可谓一巨册。但我已经搞忘当初是怎样购得这巨册大书的。但以我对新闻出版及言论自由之一贯注意,将其搜罗在我的家中,并时而温习之,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只要是没有言论自由,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只要是专制制度,就是先天诞生“污书灵”们这样的书籍检查官的温床。四九年后各种各样的禁书可谓层出不穷,所谓政治反动的书籍不说,单是世界文学名著的内部禁阅(文革时的非开架书目),以及内部印刷这样的提法,都是值得好好研究的题目,可写成一部内容非常详实的《四九年后中国禁书史》。因为四九年后的许多灾难,都与言论新闻出版不自由有深刻的关联,与对民众的信息封锁有关。言论新闻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础。没有言论新闻出版自由,其它自由就会是空中楼阁。
中共官方之重视出版之禁令,不是从他们得鼎后才开始,毛泽东早在1939年1月22日写过《不要轻率出版》一文,这是他写给周扬的信。是有关他们两位办公室的秘书李六如和培元所写的《陕甘宁边区实录》一书,要如何把关,要如何注意宣传的话。“因关系边区对外宣传甚大(此句除”因“皆有着重点——冉注),必须内容形式都弄妥当方能出版”(《毛泽东书信选集》第138页)。关系甚大,当然要做假,要有利于中共,至于是不是真的“实录”则不重要了。专制政体决定他们以垄断和封锁诸种信息,包括扼杀新闻出版言论自由为要务,因为新闻出版言论自由涉及到整个社会的言论批评空间以及民众的利益诉求。垄断和封锁信息就是斩断你的利益诉求,愚弄你让你甘当他的役使者。
四九年前的民国禁书有人在研究,但似乎也没有一本《民国禁书史》诞生,更不用说《中共禁书史》。如果能出这两种书,并把他们加以比较的话,可以看出其禁的广度与力度的区别,这些都是认真研究二十世纪中国出版与言论自由史之必须。而研究这样的历史,必须从他们所出版的“文献”及相关资料出发,以及处理各书的细节着手,才能使禁书之过程与历史,得以大体恢复,历史由此鲜活而生动。《出版总署关于查禁书刊的规定》是《出版工作文献选编》中所存的第一篇由出版总署发出的禁书令,当时新朝得鼎时间甚短,事多无暇,仍不忘消灭不同的声音,他们可谓“深谋远虑”。以后我得便会再对一些有关出版新闻言论自由的条款做些具体评价,敬请同好者垂注。 2007年11月27日8:48于成都
附:出版总署关于查禁书刊的规定
1951年11月26日 图字第862号
查禁书刊过去没有统一的制度。最近书刊审读工作各地都在逐步加强,对于政治上反动及有严重错误的书刊,各地往往自行禁售,既没有报请总署批准,也没有通知其他地区采取共同行动。由于各地区在禁售书刊中的标准与行动不能完全统一,致使甲地区已禁售的书刊,乙地区仍在流行。兹特规定:今后禁售书刊必须经本署批准。但对于政治上反动及有严重错误的书刊,在未经本署批准禁售前,各地可先行封存
主送:各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出版局),华北五省、二市新闻出版处,东北人民政府出版局,各区辖省、市新闻出版处(室)、文教厅(处),内蒙古自治人民政府出版局
抄送: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华北事务部文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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