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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工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16日讯】(据中广新闻林宪源报导)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今天(96年11月16日)下午四点二审宣判,判决结果将决定高雄市长陈菊的去留。回顾这场官司,起因于去年高雄市长选举投票前夕(95年12月8日),陈菊阵营在深夜的十一点五十分召开记者会指“黄俊英贿选被抓到了”(走路工事件);隔天选举投票日又透过陈总统,以及当时的民进党主席游锡堃等人经由媒体不断提及;开票结果黄俊英以1114票的微小差距落败,因谣言败选而提起选举诉讼。
陈菊阵营在选举投票前八个小时公开指控黄俊英发放走路工,选举落败的黄俊英认为遭到对手谣言所害,又质疑选务不公,提起选举诉讼,一方面告选委会选举无效,一方面也告陈菊当选无效。
这起案件一审在96年6月15日宣判,判决:选举无效不成立,当选无效成立。高雄地方法院当时说明一审判决陈菊当选无效,黄俊英胜诉的理由是:陈菊团队在选前一天深夜以“黄俊英贿选被抓到了”进行指控,透过媒体传播,但事后证实陈菊团队的指控与事实不尽相符。另,陈菊团队在选罢法令规定禁止宣传时间突袭,让黄俊英没有机会为自己辩证,这是一场“极度不公平的选举”。
高雄地方法院合议庭当时引用选罢法第103条第1项第2款:“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竞选,自由行使投票权,或执行职务”,裁定陈菊当选无效。
败诉的陈菊不满告发贿选被判决当选无效,因此提起上诉。当选无效之诉终审是在二审法院,二审宣判决定陈菊市长的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