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想起来,当年被阜新市各个法院判过刑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何其多也!但因为写小说而判刑,我是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在当时的国家形势下,判我七年徒刑应该说是很轻的,连我自己都感到意外。例如,曾和我在同一个入监队的陈俊,因“现行反革命犯罪”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判决书上列出的罪名是分裂党中央。陈俊是阜新平安矿的一名普通矿工,党中央在北京,难道陈俊分身有术,一面在阜新采煤,一面又在北京进行分裂党中央的活动?我看了这张判决书感到莫名其妙。后经他解释,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陈俊海阔天空地和朋友们大侃海派和京派的矛盾,都是道聼涂说从小道得来的。海派的海,指的是上海,海派就是后来被叫作“四人帮”的那伙人;京派可能是指北京以叶剑英为代表的军队将领。当时正值“反击右倾翻案风”之际,加在邓小平头上的罪名之一就是“分裂党中央”。判决书的作者赶潮流照搬报纸上的话,把这个罪名按到了陈俊的头上。其实,陈俊是因言获罪,议论国家大事被判刑的。再有,阜新矿山机械厂(文革期间改名为东方红机械厂)的高级电工贾树元师傅,有一次修理好了一台电动机,但不久这台电动机又出了故障,有一个中专毕业、但技术不如他、工资又比他低的技术员(恕我不提他的名字了)出于妒忌,借机诬陷他故意搞破坏,贾师傅以“破坏生产”被按上了“现行反革命”罪名,判刑十五年。还是这个东方红机械厂,有一名调皮的青年工人悄悄地把车间的钟从下午4点拨到5点,工人们以为时间到了就下班,结果也是以破坏生产的“反革命分子”判刑十五年。在我的记忆里,被判处十五年徒刑的“反革命分子”为数不少,有的我认识,也有的我不认识。只要按上“现行反革命”的罪名,十五年徒刑好像是家常便饭。相比之下,我这个“反革命”只判了七年的确是太轻了,也许是因为像我这样的案情在阜新是第一次遇到的缘故吧?在看守所,我从陆陆续续收监的新犯人嘴里渐渐获悉,我被捕的事在阜新不但传开了,而且传得很广,人们都感到很新奇,私下议论纷纷,传说有真有假;有些工厂的青年工人还在车间里就写小说该不该判罪展开了大胆热烈的争论,虽然他们并不认识我本人。不过,说老实话,我一点也没有因为轻判而高兴。我在南山监狱入监队对陈俊说,我愿意用我的七年换他的十五年。他不信,以为我是在和他开玩笑。但我说的确实是真心话。为什么?因为那时在上帝的眼皮底下已经发生过“天安门事件”,虽然被镇压了,但我知道后来被称之为“四人帮”的那批家伙江山坐不稳了。对于政治犯来说,重要的不是刑期的长短而是政治形势。政治形势一旦发生变化,一切都跟着改变了。反之,如果依然是这帮极左分子坐天下,我即使刑期满了,也不会有什么本质的变化。我的老家是上海。上海是大都市,在当时的情况下是绝对回不去的。我原先的工作单位在阜新,但我不是阜新人,在当地也没有一个亲属,阜新当然不会接纳我这个刑满释放的“反革命分子”。我唯一的出路只能是留在劳改单位当“二劳改”。与其刑期短去农业劳改队受苦一辈子,还不如刑期长留在监狱工厂(如眼面前的南山监狱)少遭罪。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
在市文联按月领工资搞“文艺创作”的那两位先生一致认为,小说《雪》“确实有问题”。我今天冷静地分析,他们的意见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当时“四人帮”虽然已经下台,但极左路线的影响仍然像阴魂一样驱之不散。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毛泽东仍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如果毛泽东确实是天上的神而不是地上的人,那么,《雪》胆大包天批评神的错误怎么能说就没有问题呢?诚然,问题的核心并不是《雪》有没有问题?作者该不该判刑?问题的真正核心是:毛泽东到底是人还是神?如果是人,为什么对他的错误提出批评就应该受到欧洲中世纪式的宗教审判?
熟读《资治通鉴》但对经济规律却一窍不通、也缺乏最起码的现代科学常识(如搞密植,把几十亩庄稼挤插在一亩地里放“高产卫星”;填湖造田,在长江流域兼有天然蓄水和抗洪双重作用的洞庭湖、鄱阳湖等大湖里填土种水稻;到处砍伐树木,在全国各地用“土高炉”大炼钢铁;等等,等等)的毛泽东,他在1949年中共建政以后的种种“政绩”,我相信历史肯定会作出公正的评价。——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在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1967年的秋天,我在被“无产阶级”专政的环境里,在白天干着原始的体力劳动、晚上必须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缝隙”里,用长满老茧的手握着一支破钢笔,勇敢地写出了小说《雪》,直言不讳地对毛泽东策划的一次又一次整人的政治运动表示了异议:“伟大的风流人物哟!当你风流地赋诗作词,欢呼雪下得越大越好,你那‘天才’的头脑可曾想到过,在漫天大雪中冻死的不全是苍蝇哟!这里面还有多少苍生啊!——说不定还有东方摇篮里的贝多芬和爱因斯坦呢!”虽然后来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但蹲过六个大牢,而且在1976年一月的一次游街里差一点丧命,但我始终没有后悔过。我为此感到自豪。我个人认为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光荣。我这一生没有白活。我对得起祖国,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历史。虽然后来手稿被我索要回来了,但我知道,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事档案室里还保存着小说《雪》的打字稿,是该法院院长在发还手稿前夕下令匆匆打字赶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有朝一日政治形势变了,可以和我有再次算账的真凭实据。我应当感谢这位敬业的法院院长:他为我保存的那份打字稿,恰恰成了历史最好的见证,见证了即便在当时中国历史上最最黑暗的岁月里,大陆上的中国人并非人人都是没有头脑的白痴,也不是个个都是逆来顺受甘心当奴仆。——这可以看成是中国人的自豪,也是毛泽东极左路线长期推行的愚民政策的失败。
七
我是在1979年3月从上海回到阜新的,回到了原来的单位——机床厂。厂里的领导早就研究了我的工作,把我安排在技术科搞情报翻译。阜新机床厂生产的各种磨床,其所使用的图纸实际上还是英国三十年代磨床的翻版,离国内先进水准还有一大段距离,何至于要研究外国的情报呢?事出有因。厂里有一位技术人员是华侨,在“四人帮”垮台后,带着共产党员的丈夫去印尼“探亲”,印尼拒绝签发入境签证,只好在香港滞留了。在香港落脚伊始,便给厂里寄来两本关于机床的小册子,图文并茂,是日本厂商为了推销其产品用英文写的。这是本厂第一次收到的外国资料,全厂数十名大学毕业生,没有一个人看得懂,这两本小册子躺在技术科办公室的抽屉里快两年了。我被捕前在厂里当工人,一个人睡在厂内下料室的锯床旁,不管春秋寒暑,每天五点一过就起床读英文,当时厂里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早晨起来读英文的,因而在全厂出了名。现在领导把翻译的任务交给了我。我虽然还认得几个A、B、C,但不懂机床技术,而英语语法又很灵活,不懂专业而搞专业翻译是有一定困难的。幸好我的朋友贾庆华也调到了技术科(他原来搞过设计工作,因家庭出身不好,当了不少年采购员),主动担任我的技术顾问。我又买了一本机床专用辞典,终算顺利完成了任务。
还没等我把两本小册子翻译完,机械局组织科就来了调令。原来,机床厂的副厂长荣升为职工大学的书记(当时叫七二一大学),是他点名要我去当英语教师的,这实在也是当时阜新英语教师严重短缺之故。我并不想去职大当教师。有人介绍我去矿务局科技处当翻译,说那里待遇好,工作又轻闲。工厂技术科也有几位同事真心挽留,希望我留下来教他们英语。但是上级机关三令五申,有一天组织科竟然来了三次电话。职大新书记也亲自找我面谈,盛情难却,我只好在翻译完两本小册子以后,于1979年6月走马上任,去了机械局职工大学(即现在的阜新市职工大学前身)当上了英语教师。
机械局职工大学位于阜新东部,靠近高德集市。有一个星期天,我去高德集市买东西,在马路上邂逅当年四人专案小组成员之一——高个子的刘科长。刘科长显然也看到了我,但装作没有看见想回避。我疾步向他走去,主动伸出了手。他握住我伸过去的手,开始显得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几句寒暄之后,他的态度也变了。他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邀请我有空去坐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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