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流水年华(37)
六
我在上海家里收到了法院的通知,要我速回阜新:“本院对你宣判。”落款的日期是1979年3月15日。但法院的判决书事实上早已制作好,下面的落款日期是1979年2月21日。判决书上说,我因被定为右派分子不满,“而用写‘小说’发泄对党和无产阶级专政不满,虽属于思想反动,但尚构不成现行反革命犯罪。”尽管撤销了75年的刑事判决,对我“无罪释放”,但却给我留了一条“思想反动”的尾巴,这实际上也是一个不轻的政治帽子,将来如果再搞什么政治运动,我免不了因“思想反动”而成为活靶子。我在法院读了这张判决书后,立即提出抗议,并声明要上诉。法官傅政新先生苦苦劝说,要我息事宁人,说“无罪释放”就是彻底平反了。我和他辩论。他很尴尬,最后不得不向我摊出底牌:当初判我七年是市政法委书记定的,现在这张平反判决书也是他亲自拟定的。傅先生坦言,他虽然名为审判员,实际上只不过是块橡皮图章。傅先生还告诉我,他是从军队转业到地方,在工厂担任保管班班长,后来被上级抽调到法院担任审判员(即法官),他本人并没有在正规学校学过法律。应该指出,像傅先生这样的法官,在当时的大陆中国比比皆是,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我理解傅先生的难处,但也没有接受他的劝说,而是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
我的上诉状写得很长,大约有一万多字(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因为不是写在带格的稿子上,也无法准确计数),从方方面面论证了我的小说不“属于思想反动”,而应归入现实主义的文学创作。我的字既难看,又潦草,如同龙飞凤舞。幸好有朋友贾庆华不辞劳苦帮我誊清。老贾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在大学时代曾经为学校刻腊版,因而练出了一笔好字:一个个既端正,又美观。这时,有一位好心的同事悄悄提醒他,我是有问题的人,暗示他不要引火焚身。说这话的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当时在有些人的心目中,我虽然从监狱里回来了,那是因为党对我的宽大,我不是没有问题的,不然,当初怎么会坐牢呢?而且还当过右派!我是右派兼反革命,双料反动!在毛泽东极左路线的长期统治下,中国大陆不少知识份子已经丧失了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有的精神上都已麻木不仁,更多的画地为牢,整天龟缩在恐惧症的阴影下。贾庆华虽然也是中国牌号的知识份子,但和上述带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烙印的知识份子显然不同,在当时极左思潮仍然不弱的形势下,他热情地为我誊清上诉状是需要有政治勇气的,老贾既体现了对我有困难就帮忙的真诚友谊,也显示出了他与众不同的政治智慧。
我把上诉状亲自送到市中级法院。法院虽然收下了,但一直拖着不开庭,我去查询也是爱理不理的。在中国大陆要想解决什么大问题,往往需要党政领导出面干预。于是我去找市委第一书记邱新野。阜新地方不算大,他的家我很快就打听出来了。当时已经开始平反冤假错案,在老百姓中间传说邱书记家门前有许多员警严加把守,谁如果要想去他家申诉案情立即就被员警架走。这个消息激怒了我。我非去他家找他不可。我暗自下了决心:如果他竟然无理地让员警把我架走,我一定要写信向《人民日报》反映,我已经觉察出政治风向对平反冤假错案有利。我第一次去他家是在傍晚。我脱下了在厂里穿的工作服,换上了我用补发的工资在上海买的一身呢制服。我把贾庆华为我誊清的上诉状(当时阜新好像还没有复印,老贾特意用复写纸誊写,一式四份)装在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里,来到了邱新野家。他家门前并没有员警把守,看来老百姓的传说是不属实的。我叩门后,出来了一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女孩子。我把大信封递给她,说:“这份材料请邱书记看一下。过几天我再来。”她接过信封,很有礼貌地说了一声“谢谢!”我后来琢磨,她根据我的衣着和年龄,可能把我误当成是市里一个中层领导干部,所以态度比较客气。几天之后是星期天。上午我再次去叩邱新野家的门。出来开门的还是那个漂亮女孩。我问她邱书记在家吗?她认出我就是上次送材料的人,冷冷地答了一声不在家,并且想关门,态度和前一次判若两人。我立即把一只脚伸到大门里面,非要进去不可。我们发生了争执。邱新野的夫人刘助民出来接待了我,让我进了一个小房间,还沏了茶。我和刘助民谈了不少时间,说话很费劲。刘助民告诉我,她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工作,她的耳朵有些背,我的话有许多她不是听不懂就是听不清楚。我无果而返。又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第三次去叩邱新野家的大门。这次开门的是邱新野的儿子。我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和来意,他立即把我请进了他自己的房间。看来他似乎已看过我的上诉状,对我的态度颇热情,并且作了自我介绍:他是沈阳鲁迅艺术学院的学生,学的专业是舞台美术设计。他对我的事好像有些兴趣。他告诉我,他父亲只抓矿上的生产,常常在矿上过夜不回家。即使他父亲今天在家,也不会亲自管我的事,最多把我的材料交给他的秘书于晓生。他建议我去找市委书记处书记张英华,说张书记负责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如果张书记找不到,不妨去找于晓生,说他多少也起点作用。
我在机床厂有一位女同事叫王凤琴,一直像老大姐一样关心着我,还常常把我请到她家吃饭。她爱人叫王克奇,是矿务局教育处的科长,对我也很好。王姐认识张英华的爱人,便把我领到了她的家。我把复写的上诉状交给了张英华的爱人。第二天早晨,王姐又领我去张英华家。张英华刚从家里出来,立即有一个老头儿从旁边窜出来跪在他的面前大叫:“张青天!我冤枉哪!我冤枉哪!”张英华慌忙弯下身子要把他扶起来。但他硬是不肯起来,跪着用两只胳膊紧紧抱住张英华的一条大腿号啕大哭,边哭边嚷:“我儿子是个好会计,他不肯造假账被撤职。他是因为向省领导写信揭发工厂书记贪污公款才入狱的啊!他不是反革命哟!张青天你救救他!”王姐见状和我一商量,我们两人便打道回府。后来通过王姐的穿针引线,张英华约好和我在办公室见面的时间。到了约定时间,我去市委找到了张英华的办公室,接待我的是他的秘书。这是一个长得很英俊的高个子青年,他对我说:“英华书记和我两个人对你的申诉材料研究了整整一个上午。你的问题解决了。”我问:“怎么解决法?”他说,英华书记在申诉材料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把它转给了法院。
几天以后,我收到了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取消海州区人民法院(1978)刑申字第二号判决书中‘而用写“小说”发泄对党和无产阶级专政不满,属于思想反动’之论述;维持原审判决结果(即无罪释放——作者注)。”
此裁定书的最后一行是:“本裁定为终审,不准上诉。”
我后来就这一行文字请教我的父亲,他说:不准上诉是对我有利,不然,区法院也可以不服中级法院的裁定而向更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维持原来“属于思想反动”的结论。
至此,我终于算割掉了“尾巴”,彻底平反了。
似乎有必要指出:被平反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几乎人人都在判决书上留了一条“尾巴”。“改正”的右派也是如此。很多右派为此提出申诉,但都没有结果。后来根据胡耀邦任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几乎每个右派的“尾巴”都在1984年的复查中彻底割掉了,这就为在“右派”中提拔干部扫除了障碍。
这里附带提一下。傅政新先生曾向我透露,市政法委处理我的问题很慎重,曾专门找了市文联两位搞文艺创作的人审读了我的小说,征求他们的意见。他们两人一致认为:小说《雪》确实有问题。我曾要求和他们两人面对面辩论有什么问题,希望他们收回自己的意见。但市文联这两位先生始终避而不见。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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