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刘志原/特稿
翁岳生加领一四○%优退金,司法院讲了无数次“一切依法、没有违法”,但仍难消除外界疑虑,因为,多数人都听不懂、看不明,为何别人都不行,就只有翁岳生可以又办理超优退、又继续待在司法界当大官。
姑且不论增订一四○%的时机是如何的“过于巧合”,起码立意与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满七十岁的司法官告老还乡。假使有司法官认为自己身强体壮、耳聪目明,满七十岁仍可继续待在司法界贡献所学,这也可以,但他不能领这笔优退。
唯独翁岳生,非常聪明的先在满七十岁的三天前,赶紧“依办法”规定办退,回避逾七十之后办理就拿不到一四○%的规定。但实际上他早从大法官之位直接转任司法院长,而后又以院长职再兼任大法官,不仅一天未退,且在“大法官退休”取得优退后,又当上大法官办案。
既然他从未退休,且从大法官位上离开,后又重掌大法官之位,再怎么算,他都只能以逾七十岁才真正退休的公开、客观事实,依法只能加领五%优退金才是。
然而,外界再骂、再批,司法院总是以“不违法”四两拨千斤,翁岳生也是不如动山,非领这一大笔超优惠退养金不可。
外人谁能争得过他们呢?因为他们既是立法、制定办法的主管机关,也是解释自己作为有无违法的“解释机关”,他们自己说自己不违法,就是“三审定谳”了,外界当然只能徒呼负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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