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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猪肉含瘦肉精 五名业者业务员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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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检署侦办彰化县埔盐乡养猪场的猪只含瘦肉精一案,地检署在今天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五名业者及业务员遭起诉,其中贩卖动物用禁药受体素及氯霉素的大佳国际贸易公司负责人何博彦遭检察官求刑一年,同样从事贩卖的骥统公司代表人黄世辉遭求刑八个月。

彰化地检署打击民生犯罪专组检察官姚玎霖侦办彰化县埔盐乡养猪场含瘦肉精一案,在今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及八月二日指挥调查局中部机动工作组和彰化县警察局刑警大队侦四队,前往台北市、高雄县等地搜索,同时查扣动物用禁药受体素二十八公吨和氯霉素原料一百五十公斤,全案在今天侦查终结。

彰化地检署起诉书中指出,大佳国际贸易公司负责人何博彦向中国地区一名苏姓男子购买农委会明令禁止进口的受体素,何博彦取得受体素后,先委托彰化县社头乡大雅路的男子刘峻余进行加工稀释,再卖给上咏企业社负责人林介盛在内等多人,林介盛将受体素透过业务员陈荣富卖给埔盐乡的猪农巫再旺,巫再旺的猪只被验出有瘦肉精,才被检察官循线查获。

而位于高雄市的骥统公司负责人黄世辉也向大佳国际贸易公司购买受体素,在公司位于高雄县的农场搅拌成精料贩卖给猪农及代工厂。

起诉书中说明,被告何博彦、林介盛、黄世辉等五人都违反了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之明知为动物用禁药而贩卖罪嫌,而被告何博彦等人明知为动物用禁药而贩卖,长期危害国民食用猪安全,冲击民生经济及国民健康。

检方表示,不过何博彦等人素行尚佳,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项提起公诉,何博彦遭检察官求刑一年、林介盛遭求刑六个月、黄世辉八个月,大佳公司及骥统公司各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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