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上映前为什么都要先作宣传?因为希望透过宣传达到“未演先轰动”的效果。Windows每次发表新世代作业系统之前,也都会用将近一年的时间把新产品炒的沸沸扬扬的。产品行销如果一定要等到开始卖了才能炒作话题,那这个产品本身似乎就不是很值得期待的产品。但是如果你的产品是值得期待的产品,却被你卖成不值得期待的样子,那是不是很可惜?
2007年4月在台北市承德路靠近火车站的位置,有一家很赞的店开张,这一家店获得了NBA与MLB所有球员的肖像权,可以销售照片与公仔等产品。身为行销人我很羡慕他们有这样的机会,但是也很关心这样强势的产品在他们手上会怎么销售?在3月底的某一天我去拜访该厂商的时候,却发现那个店面的外表完全看不出来这家店即将在4月份销售这么强势的商品。我心里想:“天啊,这些作行销的人全部抓去砍头算了。”因为没有红布条也看不到即将在这边销售的商品,更糟糕的是之前的房客还没有把招牌拿掉,在这样的状态下谁会知道这里即将有强势商品出现?
因为那家店的产品够强势,所以我想经过两个星期之后应该还是会热起来,但是难免觉得可惜。因为产品既然强势,就应该尽快广而告知,我想大家都会说“如果有这样的产品代理权应该大肆宣传”,而且大概所有人都会想到在开幕之前在招牌上挂上“王建民即将在此与您见面”这样的宣传,然后发新闻稿给媒体,配合限量发售的产品,这样在开幕那一天就可以造成抢购的排队热潮。接着再配合每周的促销活动与话题,我想这样处理才像是有好商品的公司。
其实越来越多人懂得使用“未演先轰动”的行销手法,例如某加企业就咨询我们是不是可以在他们公司的产品正式上市之前,可以先帮他们创造一些相关的话题,这样在正式上市之后就有一些新闻报导与产品需求可供使用。这样的观念是对的,奇怪的是并不是每个厂商都会想到这种基本的行销技巧。但是如果连你家巷口的早餐店开幕前都知道要先预告,那企业的产品销售怎么可以不采用这种手法呢?
要能未演先轰动有几个重点:
第一个是要有吸引力,例如电影总是把最精彩最刺激的画面拿来当作预告片,或者早餐店总是把开幕大特价当作宣传的方式一样,如果宣传的让消费者觉得很无趣,那就会变成“壮志未酬身先死”了,所以无论是用劲爆的,或者是用悬疑的方式,都必须造成消费者的期待。
第二点是必须足够曝光,就像店家开幕之前总是会用“红布条”做宣传,而且要宣传一段时间,如果宣传时间不够或者不够醒目,那也无法造成效果的。例如上面提到那一家卖MLB产品的店面,如果只在开幕前两天才贴出“本店即将销售王建民商品”,那大概会在很多人在还没有看到的情况之下就已经开幕了。
第三点是必须造成消费者之间的话题,因为有话题才会有口碑宣传,例如举办“限量商品”或者“一元商品”这种方式,就很容易在消费者之间传开,如果是邀请明星来开幕,那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但是当然那花费比较大,也比较容易让产品失去焦点。所以如果产品本身就有吸引力,那就不是很建议找名人代言了。
产品销售能多一天就多一天的业绩,能多一位买主就多一位买主的机会,所以在尚未开幕之前,正应该利用“未演先轰动”的观念使产品的需求尽早产生。@
行销智慧:产品正式销售之前就该开始做行销
NBA,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 (国家篮球协会)
MLB, Major League Baseball (美国职棒大联盟)
本文作者江亘松现为网路通科技行销管理顾问公司负责人
著有《你的行销型不行》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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