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评《制度决定,还是观念先行?》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5日讯】刘军甯先生的《中国,你需要一场文艺复兴!》在《南方周末》发表后,在读者群体中引起较大的反响。曾经有几个朋友当面问我对此事是什么看法?我说只在网路上看到了这篇文章的标题,首先对于标题就不认同,所以只好不再看文章的内容。
话虽这么说,由于是同事的关系,我还是开始留意这件事情。今天在《选择周刊》第115期看到军甯先生的新文章《制度决定,还是观念先行?》,开头一段话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中国是需要一场作为新人文运动的文艺复兴,还是需要宪政民主?很多人认为,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制度问题,不是文化观念问题。提出文艺复兴作为解决方案是对中国问题的误诊。我的看法则是,中国既需要作为新人文运动的、中国意义上的文艺复兴,也需要由自由的个体构成的宪政民主。两者之间,不是一个或此或彼的选择。不仅如此,没有借助于文艺形式的新人文运动的先导,没有精神上挺立起来的个人,宪政民主就无法在中国扎根,而不论中国人多么需要它。”
表面上看,这番话颇有道理,仔细想一想问题就出来了:所谓“新人文运动的、中国意义上的文艺复兴”,不就是“借助于文艺形式的新人文运动的先导”来提倡“精神上挺立起来的个人”吗?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具备了“文艺形式”的文艺作品,更多的是私人性的精神表达。只要公共权力不制造一个接一个的文字狱,而且不再实施新闻出版方面的审查管制,具备高度的精神自由和创作能力的人,终究会创作出表现“精神上挺立起来的个人”的健康作品的。而中国历史上一次接一次的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迄今为止却从来没有创造出过一部像古希腊悲剧那样表现“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表现”(语出黑格尔《美学》)的文艺作品。这样的文艺作品,无论是发动或参与文化运动的胡适、鲁迅、田汉、曹禺,还是发动或参与政治运动的陈独秀、孙中山、毛泽东、江青,都是创作不出来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所谓的“由自由的个体构成的宪政民主”,其实是由“自由的个体”在公共领域里共同建设出来的可供操作的“宪政民主”的制度和程式。欧美国家一次接一次的宪政民主运动,已经在公共领域中结出了普世性的既切实可行又行之有效的制度成果。1911的辛亥革命,也曾经为中国社会带来过在整个亚洲都是独一无二的宪政民主的中华民国。只可惜这个还没有走向成熟的中华民国,先是被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国民党,借助于苏俄的先进武器推翻打倒;接下来又被借着“民主”反“民主”、借着“科学”反“科学”、借着“文化”反“文化”的陈独秀以及他所创造的那个党,更进一步地推翻打倒。
至于军甯先生接下来表白的“有不少朋友说,在今天的中国提倡文艺复兴,是在重复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所犯的文化决定论的错误,有‘藉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嫌疑。而我提出中国需要文艺复兴,正是吸取了新文化运动全盘否定传统的教训。”更是对于并不久远的中国历史的严重误读。陈独秀在“5.4”运动期间,已经在高喊凌驾于法律程式之外的“直接行动”。孙中山及其国民党的北伐胜利,依靠的其实就是来自苏俄的先进武器。毛泽东的“新中国”,更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结果。“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所犯的文化决定论”,到底是从何说起呢?!
作为一个单位的同事,我对军甯先生提倡文艺复兴的苦心和无奈还是有所理解的。然而,就我自己来说,我所要坚守的是这样的观念:在政教分离的现代文明社会里,信仰和不信仰某种宗教或某种理论,完全是一个人的私人选择。在公共领域和公共社会中逐步建立起切实监管公共权力的宪政民主制度,才是每一位公共知识份子的历史使命之所在。在公共领域里,人们能够做的只能是有形的可供操作的制度程序化的硬性的东西,而不是私人的无形的精神文化层面上的软性的东西。在欧美国家的宪政民主制度已经完全成熟而且颠扑不破的情况下,观念问题其实已经简约化为敢不敢于挺身而出说真话的问题。利用一个接一个的典型案例来放大和推动公开监管公共权力特别是最高权力的民主训练,比起空讲难以捉摸的文化观念要切实可行而且行之有效。就像是在已经挖好许多游泳池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勇敢地打开被列为少数人的特权禁区的游泳池,号召全体公民去下水游泳;而不是煞有介事地凭空讲什么“会游泳的个人”或者“精神上挺立起来的个人”。中国人已经绕了5,000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道德教化的圈子,一个肯于和敢于承担责任的现代公民,再也不需要避实就虚地绕这种自欺欺人的文化圈子了!
转自《民主论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