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公职人员隐匿财产不申报 修法最高可处400万

【字号】    
   标签: tags: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三十日电)台湾法务部今天表示,已完成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初稿,将尽快呈报行政院,根据修正草案,公职人员有申报财产不实行为,仍采行政罚处分,并提高罚锾,其中若故意隐匿财产不申报,将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四百万元以下罚锾。

法务部政务次长李进勇表示,法务部所研拟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大部分行政院已审查通过,但要求就财产异常增加部分,应采刑罚或行政罚,重新研议,经法务部邀请各界讨论,目前决议仍采行政罚,且已完成修正草案初稿,将尽快呈报行政院。

他指出,根据修正草案条文,将扩大申报范围,预计增加申报的人数将达一万多人,并提高罚锾金额,另对故意隐匿财产和财产异常增加情形,作出相关规定。

根据法务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初稿,故意隐匿财产为不实申报,处二十万元以上四百万元以下罚锾,而前后年度申报财产经比对,增加总额超过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年薪资所得总额一倍以上,无正当理由故意不说明或说明不实,处十五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修正草案规定,明知无正当理由未依规定期限办理财产申报或信托,处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罚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