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二十二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副主委刘宗德今天表示,民众期盼主管机关展现强有力的公权力,因此,NCC考量在立法院仍审理中的“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增添罚责,并要求ISP业者强化管理营业规章与服务契约。
垃圾邮件泛滥,欧美各国都先后立法管制;例如欧洲与日本在2002年立法,韩国是2003年,美国与澳洲是2004年;中国大陆在2006年3月完成立法禁止滥发电子邮件。但台湾相关条例草案仍在立院审理中。
刘宗德指出,虽然这项条例草案在2005年3月一读通过,但法案早先由电信总局送出,时至今日发现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包括主管机关没有罚责;草案只有受害人的民事求偿,以及大量受害人可进行团体诉讼。
刘宗德强调,民众认知与期盼不止如此,他们希望主管机关展现强有力的公权力,当找到滥发商业电子邮件源头时,主管机关有权调查和检查,当这些垃圾邮件影响到国家安全、人民福址,能求处徒刑,并非只停留在私领域,因此,主管机关需要有行政检查和调查权。
在管理上,他希望 ISP(网际网路服务)业者也能强化营业规章和服务契约,提高自律能力;同时藉重台湾网际网路协会、台湾网路资讯中心、台湾网站分级协会等公协会参与,期望在修法前,能集众人之力防堵垃圾邮件滥发。
不过 NCC今年三月才挂牌成立,未来管理滥发电子邮件业务会落在法律事务处新成立“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科”,但整个处编制37人,目前只有10人到位,且还要检视很多其他法令,所以,这项管理条例草案要从立法院撤回大幅修正,或在二读时修正文句,还要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