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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日电)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前任国语教学中心主任罗青哲,被控利用举办书展等机会,向参展厂商抽佣后侵吞新台币三百余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作出一审判决,合议庭认为,罗青哲所为仅构成行政责任,且检方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笔名“罗青”的罗青哲,是知名的诗人及画家,也是艺人罗霈颖(罗璧玲)的胞兄。
检方指控,罗青哲自一九九八年起,利用国语教学中心举办书展、派遣职员管理的机会,向参展厂商收取销售金额的百分之十的“服务费”,并以周转金名义设置公积金,由其支配。
一九九九年二月间,教育部“国立大学校院校务基金设置条例”公布施行后,罗青哲仍将收取的服务费存放在公积金账户,并未缴回校务基金,而按月将结余现金侵吞己用。检方去年依贪污罪嫌将他起诉。
台北地院审理时,合议庭向参展厂商发函询问,发现并无罗青哲向厂商收取百分之十服务费或提高价格的情事;另外,法院也调阅台师大公文与会计资料,只能查出罗青哲确实设置公绩金,违反“国立大学校院校务基金设置条例”,但这仅构成行政责任,现行法尚无刑事处罚。
合议庭指出,罗青哲卸任职务后,因时常出国,忽略将这笔公绩金移交,但以他日后确实缴回这笔款项且交接前有告知下一位主任的情况,检方无法证明有侵占款项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