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7月5日讯】杨天水被重判,显示中共连封建专制社会的开明统治者都不如。
自从天水兄被当局重判12年之后,我一直在沉重的思索着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号称“社会主义特色中国”的法律到底还有多少严肃性?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现在的中共连封建专制社会的开明统治者都不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既然如此,杨天水先生作为一个国家公民为什么不能够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呢?又何况他的言论不能在自己的国家发表,只有在国外发表他的观点和看法;再者说,他的言论并没有触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内容,相反是站在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基点上揭露黑暗、抨击腐败、要求中国实行民主法治社会,这又何罪之有呢?我反复看了对杨天水先生的指控和判决,并没有从中读出他有任何“犯罪事实”,反之我看到的是一颗热爱自己国家和人民的赤子之心和追求自由平等的满腔热情,我想对这样一个为了自己国家和民族前程仗义执言的志士,以国家的名义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对其进行重判——12年的监禁,历史将会作出强烈的反弹,也必将如杨天水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所说的那样:“你们只不过是杀了一只过早报晓的雄鸡,你们将愧对明天的太阳”!
平心而论,我无法接受当局指控杨天水为“犯罪分子”,更不愿意看到他被关进监狱,但是残酷的现实让我失望。作为他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也只能祝他在监狱里顽强的生活下去,等待着历史的公正判决。
我之所以尊重杨天水兄,并不是仅仅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民主理念,说实在话,有共同民主理念的朋友很多,但是个人品质品德并不同。在我和天水兄的接触中,感到他是个非常有善良之心的朋友,用传统观念来说,他是一个非常义气的朋友,并不像一些酸臭文人,只会舞文弄墨。我刚出监狱不久,天水兄就来徐州看望我,而且那天他掏出身上仅剩的50元,为我们的午餐结账——本应是我招待他。以后我知道此事,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懊悔不已。后来,天水兄还在我上访时期不断帮助我,尽管他自己也很困难。可就这么一个常常身无分文而却心忧天下的知识份子,仅仅因为政见不同,就被执政者三番五次打入监牢,这的确不能不让我感到遗憾和愤怒。
在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焚书坑儒”“文字狱”的暴政,但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也有非常开明的政治统治,其给中国带来了举世瞩目的业绩,为世界树立了文明的榜样,那是值得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历史。在今天看来,那些足以让当今执政的中共学习借鉴,否则不仅仅是愧对祖先,也将落伍于当今浩浩荡荡的自由民主世界潮流。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就有着很开明的政治统治。公元前344齐威王由于采纳了邹忌的建议,广开言路,用贤纳谏,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此令一出,一时间“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正是由于齐威王的开明举措,使得良言忠告不绝于耳,阿谀之徒望而却步,弘扬了社会正气,为齐国的强盛奠定了基础。二千多年前的祖先尚且懂得这一道理,何况已经进化到现代文明的我们?!
就连历史上被称为“奸雄”的曹操,也对自己的统治充满了自信,表现出一个政治家的大度风范。他在著名的“官渡战役”胜利之后,面对对手袁绍的死亡和毁灭表现出惋惜之情,念念不忘曾经和他一起共事,甚至垂泪不已;他的特工发现本部军人曾和袁绍私通情报,他并没去追查私通袁绍的“叛徒”和“奸细”,只淡淡地说:“当绍之强,孤亦不能自保,况他人乎?”他不但不追究奸细,还命令把所有有关的材料统统烧毁,表明了他的宏才大略。他很清楚,自己的权力已经巩固,还怕那些自己阵营里的奸细?放了他们无关大局,反而让他们感恩载德、效之以命。还有那个辱骂曹操和颠覆其政权的大文人陈琳,被俘后同样受到曹操的重用。曹操不愧为一个政治家,有充分的自信和宽容,也正因为如此,他最终稳定了中国的混乱局面。
至于唐朝的太宗李世民由于重用“敌对势力”的头子魏徵,最终成就了“前唐盛世”等就不在此列举了。我只想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即使是封建的中国,凡昌盛都是开明的结果;凡衰败都是愚昧专横的下场。
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共当局就不能以史为镜进行开明的政治统治呢?即使你们不进行以自由民主为普世价值的政治改革,学一学封建社会开明的统治也未必不是好事。难道说像杨天水、师涛等这样的知识份子仅仅撰写几篇文章就能够颠覆强大的国家政权?你们应该向齐威王学习,让他们“谤议于朝市”又能怎么样?你们应该向曹操学习,把他们那些“黑材料”统统烧毁又妨碍什么大局?你们更应该向李世民学习,把他们那几个非暴力书生放出来又有什么关系?这些,难道说中共领导人真的就看不懂吗?!
从对杨天水兄重判一案,我一点也没有看到全球现代文明潮流的中国进步形象,倒使我感到当今的统治者连封建统治者的开明遗风都没有了,再指望他们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符合世界文明标志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社会,恐怕更加令人难以置信了。
2006年6月7日 于徐州家中
《人与人权》2006年7月号(//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