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柜汇款留纪录 警政署:有助遏阻诈骗金额增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7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七日电)“反诈骗”是当前警方治安工作重点,数据显示诈骗案件数虽减少,但金额有升高趋势,其中“被害人临柜汇款”是重要因素;另外被害人汇款纪录不够明确,不利款项返还。警方今天指出,经与金管会协商,下月一日起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临柜汇款交易时,将实质审查汇款人身份并留存个人资料。
依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决议,下月一日起,民众到金融机构临柜汇款交易,金额在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金融机构应实质审查汇款人真实身份,要求客户必须留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话等资料。如为代理人办理者,应于汇款申请书上加注代理人年籍、电话等资料。
对于金管会措施,警政署解释指出,依165反诈骗咨询专线数据分析,今年三月中到本月九日为止,发生诈骗案一万三千六百零四件,虽较去年同期减少两千三百五十七件,但被害金额有升高趋势。
其中诈骗集团要求被害民众汇款方式仍以“临柜汇款”的七百一十三件最多;也由于临柜汇款因素,致个案损失金额上升。有鉴于此,警政署透过反诈骗联防平台会议中提出问题症结,希望金管会研拟解决对策。
此外警政署也指出,在侦破诈欺集团案件循人头账户清查被害人时,经常因调阅汇款人汇款单上所留资料无法辨识、联络电话已停用,或调阅资金明细仅记载姓名(同姓名者太多)而无从追查汇款人(被害人),致使纵然有数百人遭骗,往往也只能清查部分被害人,影响遭诈骗款项返还。
因此警政署透过“反诈骗联防平台”会议提案建请各金融机构于民众临柜汇款填写汇款单时,能留下汇款人身份纪录,以利日后侦破诈欺案件时,可由人头账户资金往来明细纪录,清查出汇款人(被害人)身份,以利返还被害人诈骗款项,保障民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