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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审 催债不得影响债务人生活就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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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日电)立法院财政与司法委员会今天联席初审通过两版本债务催收行为法草案,严格规范暴力讨债行为,债务催收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污辱、毁损等法律禁止规定催收债务,也不得以影响债务人正常生活、就学、工作、营业的滋扰方法催债。两案将并陈立法院院会朝野协商。

联席会议下午通过亲民党籍立法委员柯淑敏(台北县)等四十四人与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黄适卓(台北市)等四十六人提出的债务行为催收法草案,会议主席、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罗明才(台北县)表示,行政院应于两周内提出行政院版本草案,与这两案并案协商。

柯淑敏版草案中央主管机关为内政部,非经债务人同意,债务催收人不得于下午十时到翌日上午七时催债,且债务催收人应于首次与债务人通讯或联系七日内,寄发书面催收函及受托书证明文件影本。

草案规定,债务催收人不得滋扰或向债务人以外第三人催收。债务催收人为取得债务人联系资讯与第三人联系时,若第三人拒绝,债务催收人应即停止联系。

债务催收人以电话、传真、简讯、电邮向债务人催收或访问债务人,经债务人表示拒绝仍为之、对债务人洒冥纸与投掷物品、于债务人居住所、交通工具或其他物品张贴、涂抹或划刻、经债务人制止,仍跟监债务人家属视为滋扰催收。

其他滋扰催收方式为经债务人制止,仍于债务人居住所、学校、工作、营业地点或其他场所徘徊、以明信片或于信封上使用任何文字、符号或以布告、招牌及其他方式使第三人知悉债务人负债或有关债务人私生活资讯、以行为或言语向债务人滋扰,经债务人表示厌恶而为之者。

债务人也不得以虚伪、诈欺、或误导方法催收债务,违反者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债务催收人所属的法人或团体也将科以新台币两百万元以下罚金。

黄适卓版草案中央主管机关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裁判确定、保安处分裁判确定,尚未执行、执行完毕或未完毕未满十年、犯组织犯罪条例规定经判决有罪或犯其他刑罪经判决有罪,不得担任债务催收人。

债务催收人未经债务人及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散布债务资讯。未经第三人同意,也不得向其征询债务人住址、联络方式、行踪。债务催收人仅限向债务人催收,债务催收协商行为应以会面、邮寄信件、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

会面、电话、传真债务协商仅限每日上午八时到下午九时,且不得与债务人肢体接触、限制债务人及其亲友人身自由、恐吓、污辱或骚扰债务人及其亲友、毁弃、损坏债务人或第三人财物、以不实资讯欺骗或误导债务人。违反相关规定,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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