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雄市31岁田姓汽车教练指导学员道路驾驶,遭后方车辆猛按喇叭惊吓过度休克死亡,保险公司认为有违常理拒绝理赔;高雄高分院调查田并没有心脏等方面病史,在工作压力下,突遭外来刺激被吓死,并非不可能,判决2家保险公司共赔偿200万元。
田姓市民在87年及92年分别向2家保险公司投保寿险及意外险,保险金额共200万元。
教导学员 受惊休克
92年7月25日晚上7点,田指导王姓学员进行道路驾驶,途经高市复兴与中山路口碰到红灯,绿灯起步时车辆熄火,遭后方车辆长鸣喇叭催促,田当场因受惊休克,经施以急救无效,家属认为符合意外死亡要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 不愿理赔
2家保险公司则称,“意外”是指非疾病所引起的外来突发事故,并与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家属主张田因喇叭声惊吓过度死亡,有违一般经验法则,尚难认定与休克或死亡有因果关系,自无理赔义务。
王姓学员作证说,案发当时田有抽搐现象,昏倒并流口水,拍打肩膀也没有反应,当时他很紧张找行动电话,后面计程车按喇叭时,田均未动过,随后他把车开回教练场,请人帮忙送医。
二审合议庭法官调查,田没有汽车教练执照,暑假期间临时充当教练,工作时间因而增加4小时,公司又规定教练车毁损,教练和学员共同负责,加上学员技术不熟练,可能发生事故风险高,身心所承受的压力,应比平常大,若遭遇突如其来的刺激,如突然鸣放喇叭,导致心脏一时无法负荷而死亡,并非不可能。
而据检察官相验结果,认定直接死因为“心肺衰竭”,但田无心脏等病史,加上保险公司无法举证他有疾病,因此认为被喇叭声刺激吓死最有可能,维持原审判决。
医生谈/音量相对论 看身心状况
〔记者曹明正/高雄报导〕高雄荣总急诊部主任张宏泰分析,一般车辆的喇叭音量再大还是有限度,常人不太可能因惊吓过度致死,不过若当事人正专注在某件事情,普通声音确实有可能呈现“放大”,这时又另当别论。
突如其来 效果不同
张宏泰说,通常只有因为心脏方面疾病才会导致猝死,诸如心肌梗塞或者心律不整在临床上都很常见;至于喇叭的音量会不会达到惊吓过度造成心肺衰竭?他则持保留态度,因为普通车辆的喇叭再怎么大声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极限,不太可能大到吓死人;不过当事人若处于紧张的状态、或者专心在某件事情,突如其来的声音干扰,可能会“变”得特别大声,“效果”自然又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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