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信箱(六):身份黑了之后可以留在美国合法调整身份吗?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日讯】李小姐:我是1996年非法入境来美的,1998年与我持有绿卡的前夫结婚,并递交了I-130的移民签证申请。2002年,我们因感情不和离婚,如果我将来再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结婚,或者我的老板愿意替我申请劳工纸,我是否仍然能留在美国合法调整我的身份呢?
答:首先可以明确告诉李小姐的是,如果她将来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再婚,或者她的老板愿意替她申请劳工纸,她是可以留在美国合法调整身份的,因为她可以受到245(i)条款的保护。
李小姐虽然是非法入境来美的,但是她于1998年与持有绿卡的前夫结婚,并递交了移民签证申请。依据移民法245(i)条款,只要在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移民签证或劳工认证申请的人,不管后来是否核准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过几次,也无论结果如何,可以随时以任何适当的方式(包括抽中移民大奖), 根据245(i),交纳1000元罚款,留在美国合法调整身份,而不用出境。
李小姐于1998年递交了移民签证申请,在时间和方式上均符合245(i)条款的要求,因此她受到245(i)条款的保护,可以留在美国合法转换身份。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到李小姐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在于,她于2002年与其持有绿卡的丈夫离婚了,也就是说她之前申请移民签证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她是否还能得到245(i)的保护呢?
依据245(i)条款的备忘录,只要李小姐的婚姻关系在2001年之前就已经存在,即使后来关系发生变化,她仍然有资格申请245(i)的保护,独立的申请调整身份。因此,只要李小姐具备申请绿卡的条件,她留在美国合法调整身份是完全可行的。
245(i)条款是移民法的“大赦”条款,为非法移民留在美国合法调整身份提供了一个机会,在接下来的几期里我们将就该条款的适用范围,该条款适用的条件等作进一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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