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鉴康:亟待救赎的中国律师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13日讯】一提起中国律师,第一个想起的就是高智晟。高律师因为代理法轮功案件并为受难的法轮功自由信仰者上书最高当局,其律师楼被关闭,他和家人也受到政府当局近二百个日夜的骚扰迫害。高律师因正当执业和行使一个中国公民正当的申诉权利,而受到中国政府蓄意的报复性伤害,这一典型个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已引起了举世瞩目。高律师之道德文章也远播于海内外,在此,不欲多加论说。
高律师之被侵害绝非中国的孤案,高智晟现象出现于律师执业环境日益劣化的中国大陆实属必然。中国恢复律师制度近三十年来,有多少名不见经传的律师因执业被殴打、被侮辱而忍气吞声、而唾面自干;因司法当局的报复而被辞退、被劳教、被判刑关押,其数量惊人,难以稽考。
笔者在1999年曾在《中国律师杂志》发表过一篇关于维护律师人权的文章,文章题目被小心谨慎的编辑改成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现状和对策”。为撰此文,笔者当时收集了全国各省市发生的多例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侵害律师人身的个案材料(不包括对方当事人对代理律师的伤害),现在仍记忆犹新。在此我仅摭拾几件,以示世人。
其一,在西安市中级法院,一赵姓女法官在开庭期间连续掌掴一代理律师,原因在于该律师指出法庭审理不合程序规则。结果,赵法官被调到外地继续当法官,诚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此案以不了了之。
其二,在西安市碑林法院办公室,一白姓律师和其母(也是律师,与笔者同一单位)在同一案件中作代理人。又是一个女法官当庭动粗,先是撕扯白律师,继之,白律师被法警们关到办公室围殴,其母大喊:“法官打人了!”一群法警闻声又对这位体重不到九十斤,六十多岁的女律师拳打脚踢,导致女律师大小便失禁,其原因仅仅是法官嫌律师在休庭时坐了她的位子。女律师之夫还是一个监察院的中层干部,闻讯前往法院紧急营救,被该法院以避嫌为由拒之门外。事件发生后,西安市司法局和碑林区政法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的结论令人喷饭:“法官动作虽有欠文明,但是是为了维护法庭秩序,法官打人没有证据。”该女律师被打住院的费用,调查报告责成由司法局承担(最后实际上是由律师事务所承担了)。此案发生之后,白律师深感心灰意冷,愤而弃律从官,现在已官至政府中层,也算他明达世故,故而苦尽甘来啊。
其三,在某地法院,一辩护律师被一群法官、法警摁在长条椅上殴打40多分钟,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脑组织挫伤的严重后果,原因仅仅是该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据理力争,从而触怒了法官,惹下了大祸。由于该案太过血腥,是以当时国内报导都语焉不详,此案如何了结也不得而知。
其四,湖南某法院院长因某律师检举其受贿,遂以“诽谤罪”的名义将该律师推上被告席,后被判一年有期徒刑。而该院院长之受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去年,北京朱久虎律师因代理陕北油气田集团行政诉讼案,被陕北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高智晟律师受委托为其辩护,后来如不是惊动胡、温,拿到了有如尚方宝剑的批示,想必朱律师现在大概是在某个劳改场接受改造。
就在笔者正在草拟此文时,又惊悉天津发生律师被打案。真是多事之秋啊!
据大陆的“华夏时报”4月11日报导,北京青年律师王令,接手了一起拆迁纠纷引起的集团行政诉讼案,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在接了诉状材料(明确表示不给打收条也不下裁定)后,却无端拒绝立案。不立案便罢了,立案庭庭长嫌王律师要求在场的众当事人就他刚才的言行作证,顿时恼羞成怒,隔着桌子,就向王律师挥出一记右勾拳;看到当事人在拍照,又命法警抢走当事人的相机。当王律师请求在场的一个法警凭良心为其作证时,庭长大人左手抓住王律师的衣襟,右手掐他的脖子。王律师被打后,在网上不无心酸的写下了一段引起大量跟贴的话:“他可以打我,但请不要在法院打我,请不要在我履行职责时打我。他这么做,让我感觉到,打的不仅仅是我,打的是法律,而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今日中国发生的令人椎心泣血的律师被侵犯权利的桩桩案件表明,中国的律师制度、中国的司法制度根本就不存在救济人权的功能,中国律师如同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遑论救度天下,普渡众生呢?现在中国律师的主体,平日里在为积聚物质财富而陶然忘机,沾沾自喜,可曾想到自身根本意义上处于无权利的状态?他们只有发财的意识,而没有维权的意识,即使一少部分稍具权利意识的人,却又没有意识到,在时下中国,想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人权(包括维护自身权利)无异于与虎谋皮。
中国律师应当明白:如果仅仅是积累财富,结果只能提高自身物质生活的消费水准,并不能改变自身政治生活上的无地位状态;中国律师应当明白:如果不肩负起维护人权的神圣职责,中国律师整体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中国律师应当明白:如果不能断然地与专制体制决绝,不能促使中国政治宪政民主化的实现,中国律师整体最终被淘汰的宿命将不会改变。
醒醒吧,中国律师!
2006年4月12日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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