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十六日电)立法院法制委员会今天审查游说法草案,立委们对于游说法的适用对象,被游说者应否包含正副元首,游说者能否纳入中国法人团体或个人看法分歧。召集委员、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志扬裁示,内政部与法务部汇整立委意见后,于一个月内再提对应条文送院逐条讨论。
游说法草案共有四个版本,包括:内政部委请法务部草拟的政院版,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罗志明(高雄市)、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重谟(台北市)的连署提案,以及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案。
法务部次长朱楠列席说明指出,四个版差异不大,均赞同游说主题不可涉及国防、外交、两岸重大事务,四版虽载明游说手段不可以强暴、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但都未明订刑事罚责,仅详载最高可处新台币二百五十万到一千万元不等行政罚锾。
但正副元首和中国法人团体与人民能否纳入游说法规范,立委看法分歧。
民进党立委林浊水(不分区)表示,宪政制度设计副总统为备位,不应承担实际政务,否则副总统藉游说结论指挥首长,恐怕“天下大乱”。
他说,依目前宪法,总统角色不过具仪式性功能,是宪法的捍卫者,负责国防外交两岸事务,经济内政等属行政权事务若找总统游说,恐怕也会很麻烦。
林浊水和党籍立委庄硕汉(台北县)指出,基于国安考量,且依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除非订定特别法,中国大陆地区人民不可享有中华民国国民权利,游说法属一般法,中国法人与人民不应适用游说法。
国民党籍立委高思博(台南市)表示,同意副总统不应被规范为游说对象,但有人跟总统表达意见很正常,不见得要排除总统,且就算禁止中国法人与人民对台游说,一样可透过美国等第三国公关公司对台游说,“被人游说很正当,别这么铁桶一块。”
由于立委意见难整合,游说法初审仅通过法案名称与第一条:“为使游说遵循公开、透明之程序,防止不当利益输送,确保民主政治之参与,特制订本法”,召委吴志扬裁示,内政部与法务部参酌立委意见后,于一个月内再提对应条文送院逐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