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谢东明/新庄报导〕台北县部分国中小学教师,酝酿退出校外交通导护工作,新庄市某国小甚至于校务会议上通过决议,校内老师3月底不再担任交通导护工作!
由于中部某国小曾发生教师执行导护工作,学童在放学时发生意外,经家长向学校求偿后,法院认为执行交通导护的老师疑有执行业务过失,可能需负连带赔偿责任。不少老师因此反弹,酝酿退出校外交通导护工作。
目前各国中、小学于学童上下学时,都有热心家长组成的导护志工与校内老师担任的导护老师,在学校周遭的十字路口维持交通秩序,守护学童安全;部分学校教师酝酿退出交通导护工作,引起台北县教育局与学生家长的关切。
据了解,两、三年前中部某国小老师担任校外交通导护工作,在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时,正在接听行动电话,以致遭法院判处涉及执行业务过失,需负连带赔偿责任,新庄市这所学校的提案老师,认为判决并不公平,而且教师法也未明文规定教师需负责校外交通导护工作,酝酿退出交通导护工作。
校方:盼修法保障老师权益
该校校长表示,虽然是会议决议,但仍坚持老师需以学童安全为最大考量,就算要退出导护工作,也要等导护志工人力充足时才能逐步放手,希望交通导护工作不要成为学校、老师、家长角力冲突的媒介。
校长也希望教育主管单位能多体谅老师的付出,在老师于交通导护工作时如果遇到问题,多给予行政支援,或者立法、修法给予老师更多的保障,例如导护老师如涉及执行业务过失需负赔偿责任,能利用国家赔偿法减少老师的负担等。
县政府教育局已要求校方与教师会等单位进行协商,如果老师全部退出交通导护工作,可能会导致部分导护志工反弹或引发骨牌效应,无辜学童反而遭殃。
北县教局:合法性有争议
〔记者谢东明/新庄报导〕台北县政府教育局社会教育课长徐文涛表示,学童安全应属老师教育职权范畴,校务会议决议老师不需担任交通导护,涉及忽略家长与学童安全利益,合法性有争议;也可能涉及曲解法令,进而造成学童伤害的过失。
徐文涛强调,中部交通导护教师的案例尚无结论,而学校与老师应该仔细了解诉讼、老师交通导护过程,作为研究个案,而非因此以规章制度的模糊地带,退出维护学童安全的工作。而校外交通导护工作也有其区域性,就是希望在校方行政人员、老师、家长三方面的努力下,共同为学童在学校周遭的交通安全尽一分力量。
徐文涛认为,校外交通导护工作,属于广义的教学职责,维护其学习安全应是学校全体教职员的责任,尤其是校务会议决议内容,适法性有争议。
家长批评:老师不负责任
〔记者谢东明/新庄报导〕部分国中、小老师不想担任校外交通导护工作,引发家长和老师的对立与争议。
担任导护志工已经十余年的吴妈妈说,早期学校老师都会在上、下学时,带着学童组成的纠察队员到门口管制交通,后来慢慢有热心家长加入志工行列,自愿为学童安全努力,许多导护妈妈即使自己的小孩早已毕业,仍坚守岗位,老师如果准备撒手不管安全维护工作,全丢给热心的家长,根本是不负责任。
在学校担任辅导老师的黄姓教师则说,学校事务也该随着社会进步,逐渐进入分工时代,现在值夜班守学校已交给保全人员,交通导护工作也该由具公权力与执法能力的人执行,才能真正阻拦那些不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的违规汽、机车驾驶人。
经常担任志工的黄妈妈则说,其实部分老师在交通导护时根本不用心,全靠热心的导护妈妈维持交通秩序,老师只是点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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