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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经租房业主联名声援冰点主编李大同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12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赵子法报道)《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是国内最早率先刊登经租房遭到中共政府明火执仗掠夺的报道。近日,国内近两千名全国经租房业主获悉【冰点】遭到停刊,联名声援【冰点】主编李大同,表示要坚决站在李大同身边。

经租房,就是人们祖辈相传的房产,在共产党开进大陆后被逼上缴,中共经营出租,称为“经租”,美其名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的房主得到40%的房租收入。其数量,冰点报道在北京就有20万间。

“社会主义改造”到八十年代中共的改革开放后,很多经租房屋遭到中共政府强制拆迁,人们为此失去了住居,流浪街头,许多房主在死不瞑目中作古。还有许多房主恐惧中共暴政,不敢站出来要求归还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是有许多经租房主在北京的建设部、信访部门、中共官员开会场所等地苦苦抗议,有的房主透露因为上访,还经常遭到警察的拘捕、审讯、拘留等。

在中国媒体可耻的沉默中,2003年12月17日,中青报的【冰点】率先报道了经租房主的悲惨遭遇,并采访了在当时被誉为全国十佳律师的高智晟律师,文中揭露的事实揭示中共政权就是一个明火执仗的流氓强盗政权。详情请看文后《冰点》记者江菲的全文报道。

经租房主公告:

我们全国经租房业主坚决支持李大同先生,坚决站在李大同先生的身边。

[2006-1-30 11:24:33] leoleon007 说: 请替我们两千多人为李大同签名

[2006-1-30 11:29:16] leoleon007 说: 浙江省497 北京市496 江苏省412

山西省170 甘肃省109 湖北省53

福建省38 辽宁省52 重庆市9

天津市2 云南省7 广东省1

陕西省7 上海市22 四川省35

河南省4 山东省1

河北省1 总共1916名

浙江省497

温州市86

蔡桂芬 蔡建军 陈阿权 陈达贵 陈国傅 陈进淼 陈良英 陈淑秋 陈香眉 陈秀琴

陈雪艳 陈映娟 陈增明 陈增武 池友花 池宗权 池宗权 戴秀兰 戴兆荣 董洁如

洪雅音 胡春眉 胡其美 胡无忌 黄玲弟 黄筱容 季大勇 江美英 金玉丽 孔繁钦

李洪进 李季娥 李秀芝 林 芬 林国松 林洪汉 林秀贞 林岩福 林云龙 刘瑞洁

刘玉华 沙震雨 邵凤英 邵国辉 施巨春 施月桃 苏 兰 孙法木 孙繁南 孙振兴

汤长强 王惠钦 王金龙 王明钦 王瑞忠 王心林 吴国基 吴国权 伍伯雄 小 乐

谢宝林 徐中邦 杨 忠 杨建思 杨献忠 杨振光 杨振宙 姚阿翠 姚聪聪 余培龙

袁国栋 袁国忠 袁吉仁 袁立明 张长清 张积年 张仕廉 张锡恩 张兴国 郑阿凤

郑迈华 郑敏祝 郑卿池 郑珠妹 周凤玉 周观品

杭州市34

卞文霞 陈建平 陈文飞 范金水 冯干静 胡宜夫 纪 黎 李晓琴 路 强 路云森

戚振语 钱 鸣 施鸣春 施鸣冬 施鸣秋 施鸣武 施鸣夏 施志诚 王 鹏 王贵金

王剑南 王律芳 王小根 吴佩莉 奚蓓蒂 奚蓓薇 奚国琛 奚国瑞 杨 尖 姚德俊

叶梅芬 张文莉 张小莉 朱于夫

舟山市5

孙盟杰 奚乐山 周定普 周方国 周林夫

台州椒江339

包建军 包玉梅 包正良 包中新 蔡 斌 蔡 方 蔡 林 蔡 梅 蔡 琴 蔡达文

蔡梅生 曹英华 陈 虹 陈 鹏 陈炳南 陈彩荷 陈大振 陈国强 陈吉桢 陈锦秀

陈绿茵 陈曼兮 陈梅生 陈美兮 陈美玉 陈念德 陈念祥 陈念中 陈倩兮 陈庆科

陈庆云 陈赛兮 陈绍雄 陈仙寿 陈显国 陈雪珍 陈逸东 陈玉露 陈玉霜 陈岳明

陈振露 陈志明 陈子汉 仇佩斐 戴也惊 丁成聪 丁成奎 丁成商 丁国健 丁国林

丁国正 丁克非 丁老五 丁立平 丁立人 丁隆逵 丁隆远 丁其富 丁其国 丁其增

丁日明 丁素贞 杜冬英 杜月秋 冯素莲 傅 颉 傅 彤 傅吉吉 傅丽琏 傅湘漪

傅义功 傅义阳 高桂花 顾 弘 顾荣聪 顾世敏 顾世敏 顾世英 顾文婕 顾仙梅

顾永生 管彩娥 郭靖远 何辰阳 何道富 何金玉 何劲松 何奇芳 何维达 何仙法

何仙祝 何亚平 何云莲 贺彩莲 贺彩琴 贺风姣 贺风娟 贺普春 贺贤林 贺燕丽

贺招云 洪 波 洪荣庆 洪善君 洪学玲 黄爱东 黄汉光 黄汉明 黄汉文 黄汉武

黄小燕 黄友燕 季敬清 郏秀月 姜义松 姜正华 金崇达 金崇华 金崇林 金灵生

金蓉芳 金文杰 金晓素 金岫青 金雅仙 金韵仙 李潮海 李诚超 李诚荣 李道法

李道根 李道友 李馥兰 李华友 李立民 李立言 李素玲 李蔚农 李锡冲 李香莲

李育才 李振钢 李振远 李宗机 林 峰 林 巍 林 岩 林大刚 林君琴 林领招

林荣洄 林祥环 林小妹 林岳耕 林岳樵 林岳渔 林招凤 刘 青 刘树峥 柳 红

陆文琴 吕福增 罗秀芳 马 伦 马厚泽 马开年 马丽雅 缪珊玉 牟梦津 潘三妹

钱 端 钱 锋 钱绍锷 钱绍中 钱婉君 钱小玲 钱秀云 钱映霞 钱祖春 钱祖丽

钱祖森 钱祖卫 钱祖星 邱文正 阮春法 阮荷令 阮荷香 阮荷珍 阮吉仁 阮继顺

阮可华 阮可秀 阮来生 阮孟宽 阮孟贤 阮荣安 阮文君 阮文玉 阮文正 阮西亚

阮显荣 阮秀芳 阮玉芳 阮玉椒 阮志远 阮中法 苏舒康 孙慧敏 孙际平 孙济荣

孙可望 孙可文 孙敏敏 孙士权 孙雪蕉 陶国春 陶基鸣 陶基云 陶开友 陶琴芳

陶琴莺 童敏光 王 南 王宝风 王从兴 王国雄 王华民 王极炳 王极更 王建华

王健丽 王文娥 王贤志 王祥法 王雪琴 王玉香 魏宝清 吴彩莲 吴明道 项国松

徐 彬 徐 虹 徐 敏 徐 欣 徐 瑛 徐安定 徐崇义 徐崇宇 徐春娥 徐道明

徐道森 徐道琰 徐道义 徐菊秋 徐丽华 徐美华 徐琴华 徐珊玉 徐世杰 徐世浙

徐婉丽 徐婉清 徐婉琰 颜秀凤 杨成华 杨诚谷 杨桂眉 杨华禄 杨慧贞 杨剑鸣

杨剑青 杨灵寿 杨玲玲 杨仁法 杨湘玉 杨小美 叶 萍 叶 珍 叶桂芳 叶菊春

叶吕德 叶小兵 叶小华 应桂莲 詹 林 詹凌云 詹婷芳 詹婷婷 詹招弟 詹祝卿

张崇衡 张崇华 张尔瑜 张锦星 张锦英 张锦中 张开安 张开英 张吕萍 张梅曾

张世光 张文达 张小梅 张小芹 张新德 张新恩 张新力 张新民 张新中 张秀英

张雪云 张亚美 张越湖 张云庭 张哲英 张志斌 张志超 赵文言 郑玉秋 周伯如

周国芳 周莉莉 周丽华 周连华 周取寄 周云霞 周正东 周正和 周正伦 周正雄

朱丹丹 朱光寿 朱建伟 朱小芳 朱小玲 朱小琴 朱宣德 朱宣东 诸玉湘

丽水市31

包玉棣 蔡秀娟 陈大德 戴 芳 杜洪庭 范丽新 范连弟 高家孙 何合仁 季连宗

季龙山 贾雄军 李致秀 吕和平 彭虎城 施余仙 孙贞祥 汪 平 吴显荣 徐定国

许大健 许振发 杨三妹 张子文 郑楚平 郑寿仁 郑玉兰 郑振华 朱文高 朱云玉

邹淼轩

嘉兴市1

徐 怡

北京市496

?云甫 安桂珍 安景珍 安宗? 安宗超 安宗赳 安宗魁 安宗逊 白福宝 白国庆

白志良 毕俊立 曹俊岭 曹立志 曹学江 曹学增 曹玉恒 常 青 陈 榕 陈 松

陈 榆 陈 松 陈洪天 陈兰㐽 陈荣荣 陈文博 陈心红 陈杏芝 陈一玲 陈宗琏

崔连仲 戴绍昇 邓 旭 邓锐坚 丁 年 丁广泰 董巨昌 杜 凯 杜   杜宝泉

杜春兰 杜金岗 杜静寅 杜淑兰 杜淑琴 杜树森 鄂绍聪 樊 玲 樊 瑛 范玉福

范正慧 方夏骅 斐凤琴 斐贞嫒 冯淑兰 付女士 高 军 高 如 高博康 高如佰

高如涧 高秀坤 高英薇 高英薇 高振业 葛玉生 关华楷 关丽蓉 关钥楷 郭 容

郭凤宾 郭凤金 郭家林 郭容德 郭亚荣 过欣华 韩明春 韩鸣枢 韩昭春 韩昭存

郝兰荣 郝末平 郝素平 何桂芬 何如兰 何思竞 侯惠琛 胡家珠 胡晓久 黄 斌

黄 伟 季 然 贾大生 贾魁利 贾中异 蒋学江 蒋元庆 蒋云亮 焦亚俊 解春艳

金元龙 金宗藩 金宗芬 金宗荃 金宗蔚 金宗蔚 金宗英 金宗芸 金宗  靳淑珍

靳玉华 荆洁生 康淑华 康渝华 寇振驯 李 湖 李 瑚 李 琳 李 琳 李 荣

李 霞 李超慈 李超慈 李承祖 李德祥 李发兴 李桂莲 李国珍 李卉兰 李会毅

李惠文 李慧雯 李静安 李龙兴 李荣? 李士廉 李士明 李士铭 李侍源 李树林

李双庆 李松连 李希尔 李小鹏 李晓明 李秀兰 李秀英 李志强 李志远 李致秀

历兰英 梁红英 梁景福 梁景禄 梁景荣 梁景生 梁景欣 梁敬纯 梁士镛 林志明

刘 琤 刘 惠 刘 静 刘 亮 刘 璐 刘 铮 刘 洁 刘宝贵 刘保康 刘春明

刘春旺 刘冬生 刘福升 刘福生 刘桂一 刘菊崇 刘美凤 刘若莹 刘斯迅 刘泰?

刘维鹏 刘湘* 刘项臣 刘小咏 刘秀荣 刘秀文 刘学禄 刘耀兰 刘玉芬 刘智珠

刘中立 刘柱一 路佩兰 吕 岩 吕 英 吕亦贤 罗宜荣 马 进 马 叙 马炳麟

马宏琴 马捷民 马魁尧 马连福 马瑞清 马润勤 马秀英 马玉英 马振环 满德凤

满君茹 孟久恒 倪芝兰 宁景伦 牛剑峰 牛美煦 牛美勋 牛明常 牛小红 潘补眼

潘若茹 彭虎城 彭连杰 璞宗? 濮宗莩 濮宗荷 濮宗慧 濮宗蕙 濮宗九 濮宗荣

濮宗茼 溥 宗 耆洁玫 钱胜荣 秦秀荣 邱少祥 曲* 书 曲秉书 曲惠书 曲惠英

曲康业 曲燕华 任连庆 任荣桂 任友敬 任友静 戎全坤 戎全秀 戎权环 戎权全

戎权秀 戎象颐 容景伦 沙 莉 沙 丽 邵香斌 邵香玲 邵香珠 邵新和 邵忠诓

生菊英 石 菲 石 英 史连英 史卫国 宋明珍 苏 震 苏五一 孙永安 索如魁

邰丽芬 邰丽萍 谈志华 谭家栋 谭家瑞 唐 洁 唐宝义 田 科 田㐽生 田凤芝

田桂芳 田和平 田洪春 田兰芯 田连恩 田诗成 田秀珍 田玉英 田悦芝 仝云浦

宛洪顺 王 芳 王 涵 王 晶 王 静 王 柯 王 玲 王 梅 王 容 王 锐

王 中 王 忠 王 芳 王 涵 王 梅 王 影 王昌茹 王春英 王大连 王凤珠

王广波 王继兰 王继庆 王嘉陵 王金萍 王金声 王俊贤 王利传 王连忠 王明贤

王明咨 王汝咨 王润贤 王少雄 王诗* 王士林 王铁成 王维兰 王文洁 王文玲

王文茹 王文溪 王文贤 王文秀 王文轩 王文元 王锡霖 王兴安 王兴泉 王修荣

王延华 王以容 王英超 王玉臣 王玉芳 王月贤 王月贤 王振东 王智达 王柱华

魏建伟 魏茂棣 魏茂林 魏申? 魏秀玲 吴秀英 武菊芳 武天锡 奚正吾 谢 礼

谢光辉 邢新菊 邢新丽 修尊诰 徐 怡 徐定国 徐敬纯 徐明? 徐明昶 徐绍煜

徐霞云 许鸿勋 许玉枉 许志杰 阎冠英 阎振兰 杨   杨 民 杨?慧 杨春兰

杨存葆 杨金岗 杨清东 杨树声 杨献瑶 杨小惠 杨小愈 杨新生 杨秀琴 杨有恒

杨有明 杨有年 杨有渭 杨有征 杨元礼 尹 飞 于根栋 于关关 于桂格 于桂山

于培元 于瑞兰 于瑞林 于学光 于学英 于振栋 于振柱 元 卓 袁文辉 苑永明

岳 兰 岳大伟 张 张 唤 张 康 张 启 张 新 张宝森 张春生 张凤珠

张国俊 张国濬 张国清 张洪宾 张洪文 张唤生 张惠珠 张慧霞 张积年 张继贤

张继新 张键新 张金华 张金筠 张金生 张金珠 张久茹 张魁令 张兰?张廉

张民德 张明山 张默然 张平华 张仁成 张荣英 张石礅 张世卿 张守全 张同清

张文瑞 张小萍 张晓平 张秀英 张秀贞 张旋莹 张璇营 张英敏 张志强 张治安

章 晶 章鸿生 昭 春 赵 康 赵?俊 赵博群 赵清智 赵亚琴 郑占林 郑仲平

周 英 周 重 周庆华 朱 兰 朱长存 朱长华 朱棣洁 朱继妍 朱兰坤 朱铁锋

朱午山 朱孝洁 朱啸伯 朱啸杰 朱啸妍 宗 群 宗景伦 左国华 郑仲彦

江苏省412

苏州市30

丁尧象 丁炳顺 丁炳华 丁炳吉 丁炳伟 顾 宁 金俊凤 潘家震 阮继舜 吴畿镇

吴绥之 吴畿莲 吴畿锬 吴畿镔 吴畿钧 吴畿铨 徐桂芳 邹崇德 邹崇颜 邹兰珍

邹景良 邹志扬 邹天和 邹天如 邹天箴 邹 洪 邹 明 邹琪华 邹琪美 邹君怡

张家港1

郭 滨

南京市1

李道平

扬州380

包 虹 包 钧 包 祥 包嘉伟 包善扬 毕永林 毕永龄 卞汝鑫 卞蔚祖 卞秀珍

蔡耀庭 曹翠华 曹茂红 曹美华 陈 刚 陈 丽 陈 琪 陈邦兴 陈春华 陈春荣

陈恭来 陈恭来 陈启华 陈庆芳 陈晓原 陈秀梅 陈学保 陈正峰 陈志强 程朋飞

程志华 程志南 程志萍 程志强 程志扬 戴光和 戴光华 戴光铭 刁慧亲 刁志仁

刁志忠 丁翠云 丁立芙 丁善琨 丁秀连 丁之英 樊粉香 傅 涛 傅凤华 傅凤祥

傅兰芬 高 瑾 高焕然 郜树善 贡乃金 顾 平 顾桂琴 顾培明 顾正华 郭明道

韩恩煦 韩素一 昊树曾 洪继英 洪梅英 洪奚美 胡芒珍 胡美玲 华瑞云 黄 为

黄伯玲 黄桂英 黄永贵 黄永林 黄永明 纪 佳 纪 军 贾钧凤 贾玉华 姜鸿奎

蒋建军 蒋万财 蒋孝源 蒋韵娟 金 时 金荣珍 金守群 金同和 金慰宣 金兆苹

金兆琴 金兆蓉 金兆银 卡蔚祖 李传芳 李迪娜 李东明 李和平 李家霖 李家沂

李家玉 李晶华 李勤传 李清云 李仁芳 李任芳 李荣华 李文英 李孝扬 李孝阳

李孝宜 李业福 李业来 李业中 李玉衡 李玉蘅 李振铎 梁 英 梁国奎 梁尚和

林家勋 林庆焘 林庆涛 林庆熙 林庆喜 林庆照 林永萍 林志华 凌德建 凌永纲

凌永光 凌永明 刘 敏 刘 琦 刘 茵 刘长吉 刘静娴 刘延林 刘永昌 刘玉凤

卢长明 陆晓苏 陆永华 马德娥 马玮章 毛春林 毛怀元 梅 函 梅 君 梅广妹

南 阳 潘广慧 潘宜娴 浦育基 钱 竣 钱广西 钱远恒 阮 柏 阮 杰 阮 俊

阮 苹 阮 松 阮干帆 阮干江 阮家典 阮鹏翔 阮玉婷 桑天乐 商国萍 沈锦华

宋光美 宋光庭 宋光业 苏 东 苏 多 苏 卫 苏明钧 苏明情 苏明性 苏明怡

苏明愉 苏晓杰 苏奕欣 孙 全 孙承鸣 孙素萍 孙义良 邰启超 邰启桑 邰雪梅

谈远达 谈远岚 谈远明 谈远仁 汤明珠 唐 军 唐 亮 唐传良 唐传圣 唐传文

唐传贤 唐家宏 唐家启 唐齐鲁 滕桂英 滕祖光 田自生 童衍庆 涂金平 万子街

汪 佩 汪宝生 汪宏祥 汪荣桂 汪荣楼 汪委健 汪锡宜 汪秀健 王 杰 王 郡

王 林 王 娜 王 萍 王 强 王 琴 王 勇 王道顺 王广海 王宏林 王吉安

王捷敏 王开俊 王可铮 王来瑞 王茂兰 王茂贤 王佩文 王润秀 王声球 王书林

王颂梅 王素华 王秀曾 王以荣 王以英 王毓生 王韵昌 王震球 王志芬 王志来

王志龙 王志平 魏启源 闻 慧 吴 阳 吴桂芳 吴桂兰 吴国栋 吴建中 吴菊兰

吴汝秋 吴述曾 吴树曾 吴燕青 吴业勤 吴永康 吴永泰 吴欲为 习志爱 项阳兰

肖文荷 谢丹青 谢小莉 谢芝芳 熊 增 熊贝尔 熊享钧 徐 安 徐 康 徐 宁

徐 珮 徐 璞 徐 强 徐 恂 徐 扬 徐 意 徐 勇 徐 愉 徐 愈 徐 章

徐 章 徐宝娟 徐永华 许萃晶 许翠晶 许大强 许国曾 许华珠 许金华 许平珠

薛祥谷 严 怡 严传珠 颜桂香 颜桂馨 晏积芬 扬宝珠 扬剑锋 杨 康 杨 文

杨宝祥 杨宝珠 杨明法 杨清培 杨哲明 杨正奎 姚 祥 姚兴树 姚兴智 姚兆德

殷国华 殷锦洲 殷莉蓉 殷丽华 殷倩  殷小云 殷秀生 于志爱 俞 兴 俞蔼陵

俞爱华 俞凤钧 袁秀红 曾美婵 詹筱玫 张 华 张 骏 张 丽 张 林 张 平

张 萧 张华明 张家乐 张陆权 张美娟 张文虎 张夕安 张锡功 张锡励 张秀英

张延年 张玉莲 张玉蓉 张治梅 章家英 赵 春 赵 钢 赵 星 赵 云 赵春阳

赵凤英 赵留奎 赵留全 赵永华 赵玉庆 周春军 周觉鑫 周亚勤 朱乘章 朱春明

朱桂庆 朱瑞友 朱述元 朱秀珍 朱延礼 朱余华 邹 伟 邹春巧

山西省170

大同市56

蔡家骏 柴学平 崔玉莲 党喜连 邓佩茹 丁克知 董福荣 葛永楠 谷 刚 谷承柱

郭秀梅 郭佐唐 虎月梅 华文义 黄庆芳 贾 让 雷启文 李 德 李海芳 李树维

刘美玲 马惠芳 马建年 牛翠花 牛锦生 乔金兰 仁桂莲 任秀兰 史秀凤 史永林

田 茂 田世宏 田永义 王 义 王锦莲 王利萍 王淑荣 王淑云 王万贵 王喜凤

武新民 武月娥 许德贤 许巧先 杨世德 姚 谋 翟云龙 张 俊 张敬义 张启明

张润花 张艳萍 赵林胜 赵学军 赵亚光 周 瑞

汾阳市114

*振纪 安克勤 安廉* 白瑞泉 璨俊卿 常坤瑞 成大雄 崔宝山 党翠霞 杜 堂

杜子柏 段俊卿 冯克温 冯秀其 冯旭其 郭 麟 郭长波 郭贵生 郭俊禄 郭茂树

郭尚敏 郭树城 郭宪鑫 郭有英 郭志军 郝承玉 郝润生 和鸣鹤  佩瑜 霍福林

贾 谨 贾*君 贾秉勋 贾其平 雷彩英 雷彩英 雷春梅 雷汝* 雷子英 李

李*寿 李德华 李冬根 李如兰 李树元 李中军 梁翠香 梁师泉 刘复双 刘连生

马桂梅 马剑新 梅淑芳 宁连光 牛建庄 任春莲 任凤来 任桂荣 任继君 任巧莲

任玉梅 任志力 田爱云 王 荣 王德礼 王和贵 王宏伟 王全昌 王如心 王性原

吴成福 武发迪 武吉夫 武俊明 武立德 武立德 武立伟 武仁骅 武仁祥 武小东

武云成 秀成禄 徐继善 徐树芝 于和生 于瑞英 袁德* 袁德绘 袁德缙 袁德纶

袁午* 袁永贵 詹秀梓 张 军 张福英 张光中 张慕臬 张迁俊 张全荣 张汝生

张山林 张锁柱 张希圣 张勇军 张元江 张韫玉 张照光 赵春梅 赵恩俊 赵发治

赵丽* 赵振国 郑永祺 朱述玉

甘肃省109

天水甘谷1

任绍曾

秦州市108

陈参斌 陈福琴 陈忠发 陈彦彬 场文学 丁 年 丁爱云 丁恩芳 丁恩德 邓明生

杜志敏 方 红 冯满苍 冯根成 郭东瑞 何永祥 何卫平 何 琛 胡女哥 胡发荣

韩芝珍 韩惠澄 刘宗昌 刘艳玉 李守信 李银银 李孝勤 李志明 李贵奇 李顺花

李爱珍 李 敬 牛㐽珍 姜洋民 焦 强 穆元林 牟建民 牟春香 穆祥林 马纪录

马惠芳 马效良 马秀英 马连成 蒲向祖 仇勤法 任瑞珍 戎秀环 师存纲 苏建华

苏云生 尚淑珍 田永丰 唐金莲 武凤英 吴根生 吴继润 吴美兰 吴启超 王梦兰

王惠珍 王晓梅 王 枢 王 荣 王㐽珍 王润生 王彦生 王探春 王 贞 王秦玉

王 荣 王 铎 温淑女 温惠兰 文 革 肖庆丰 杨向花 杨得义 杨祝青 严桂花

严家祥 闫金生 左润德 周吉祥 周 震 周俊氏 周宗舜 周遐林 朱淑英 张喜莲

张得保 张文文 张蕊莲 张 倜 张国栋 张治安 张纪雄 张 津 张冀珶 张国太

张旭文 张兴安 赵志发 赵 瑜 赵维健 赵爱香 赵瑞珍 赵挽成

湖北省53

武汉市53

查志文 陈权伟 程 超 胡晓九 胡和珍 胡士俊 侯兰英 黄吉珍 黄文豪 黄幼兰

谌贻忠 柯道宏 李必祥 李大新 李素敏 李相敏 李文采 李诗蓉 李翠荣 闵艳洁

孟庆武 姜国平 孙志炎 刘慧珍 孙小月 魏上寅 王能盛 王幼清 谢光顺 许 凤

叶品芳 叶华荣 易仁广 袁燕辉 杨文林 杨素群 杨桂梅 乐裕禄 颜汉文 祝大杏

祝道宁 曾美容 周桂芳 周莹傲 郑秀贞 郑德生 张玲利 张本华 张正国 张 凯

张月丽 张泽表 张友安

四川省35

成都市32

邓 为 邓益根 邓益豪 辜加愉 辜加珍 寇华英 李 捷 李红宇 李肇慈 刘金益

彭世忠 彭松茂 彭素芳 彭友元 彭月清 乔 枉 乔达克 唐友成 唐友元 唐忠成

唐忠萍 唐忠树 唐忠祥 王秉元 王复初 王天惠 王天俊 王天蓉 王天智 卫国法

余祖吉 曾建国

宜宾市1

陈锡治

射洪县1

万家贵

中江县1

李开文

福建省38

福州市37

蔡振声 曹忠奇 陈 珪 陈 修 陈 言 陈 吟 陈妹官 陈赛惠 陈子贞 郭雷玉

黄碧霞 黄一金 李在兹 林 航 林福妹 林复生 林丽生 林密苏 潘秀安 王宝花

王礼钗 吴 平 吴兰如 吴依年 吴亦坤 薛宝钗 薛宏金 薛宏坦 薛宏信 薛候经

薛木贞 杨银妹 张春元 张国瑞 张景秋 张麟强 张乃杰

厦门市1

吴亚明

上海市22

鲍酉伟 贝君达 陈康宁 何君梅 潘 凯 潘令明 潘令姗 潘令珊 潘裕然 钱静纹

钱顺荣 王 伟 徐家庆 徐敬纯 徐懋风 徐懋鹰 徐懋云 徐霞云 严 韦 张 朵

张昌云 张见周 张双军

辽宁省52

丹东市52

曹之华 丛义浩 代思凤 董世龙 冯桂英 葛运升 郭小杰 海明玫 胡新武 姜书湘

姜万泉 姜文华 李 治 李广龙 李丽华 李树增 李秀玉 李永祥 李玉梅 刘 群

刘长奎 刘桂兰 刘经波 刘明出 刘明义 刘玉兰 吕世勇 戚永姿 曲洪增 史俊和

宋 华 孙春华 孙宪其 孙永军 孙志辛 汤乐亭 王良之 王新忠 王之太 王志善

徐学权 由玉琴 于俊夫 张 斌 张贵秀 张昆庭 张淑谣 张训海 张志良 诸桂珍

邹慧明 徐学全

重庆市11

开县11

洪应菊 黄永奎 祁启中 许心干 周宏华 康姆昂

万源市3

王有森 王有均 王有兴

天津市2

刘凤洪 田玉祥

云南省7

昆明市7

董齐元 董熙昆 董熙林 董熙英 楼云波 楼云江 楼汉臣

广东省

韶关1

冯志东

陕西省7

汉中市6

历祖家 乔晓克 商天明 阎 磊 蔡念华 韩 杰

咸阳市1

陈旺才

河南省4

洛阳市1

吴百芹

郑州市2

乔玉粉 乔玉梅

漯河市1

乔翠月

山东省1

青岛市1

焦亚俊

河北省1

石家庄1

张先生

浙江省497 北京市496 江苏省412 山西省170 甘肃省109

湖北省53 福建省38 辽宁省52 重庆市9 天津市2

云南省7 广东省1 陕西省7 上海市22 四川省35

河南省4 山东省1 河北省1

总共1916名

【冰点】记者江菲2003年12月17日的全文报道

不付钱的“赎买”

──转自//zqb.cyol.com/content/2003-12/17/content_790128.htm

这是一群沉默了近半个世纪,终于发出自己声音的人。

  在他们身后,很多人直到死去都没有胆量说出这句话,而是把遗憾、不解和委屈留给了自己的儿女。

  更多的人在听到相同命运的人的呼唤时,只是胆怯地摇摇头,迷惘而恐惧地退回到历史的阴影中。“还是算了吧!”他们说。另一些人不安而警惕地回答:“嘘──,别再提这事儿了,我们害怕。”

  然而站出来的人们似乎下定了决心。他们拿着泛黄的文件、复印了多次的证明,坚定地说:“你们这么做是违反宪法的!是对我们的欺骗和掠夺!我们要求根据宪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他们所要求维护的,不是简简单单的钱物,而是祖上辛苦积攒下来的私有房产。仅在北京市,这批房产就达到了20余万间。在轰轰烈烈的拆迁运动中,这些房子不仅代表着祖辈的血汗和悠久的建筑文化,更代表着数以亿计的金钱,以及房产主今后可能享有的生活水平。

  一切的发生,要上溯到45年前──“国家经租房”政策。

  “交了就完了,可别再生什么是非”

  2003年初冬的一天,我随马振环走进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廊下胡同10号的住所。周围的院落早已墙倒梁翻,只有这里还很完整。“住户都搬得差不多了,可我就是顶着不让他们拆   我得保留证据。如果拆光了,我们可能什么也要不回来。”

  马振环56岁了,兄妹4人,她排行第三。这一天,我见到了其中的三个。一家人都很老实,不太会说话,问题提出后,常常是想了又想才回答,脸上挂着那种诚恳而无助的神情。

  “我们家是地道的劳动人民。买这处房产时,大奶奶(马的爷爷的嫂子)已经60岁,我奶奶也44岁了。奶奶30多岁时爷爷就去世了,钱是她们俩在大户人家当了一辈子老妈子攒下来的。老辈人么,想法很简单,就是置办一处房产,可以不再出门做工,靠出租房屋过点安稳日子。”

  在一张1936年由北平市政府核准的土地所有权申请书上,我看到:这处房产在民国21年(1932年),按每亩60万元(当时货币)的标准地价买下的,共 占地九分五厘三毫。房屋价格尚无处可查。买时是三进四合院,共25间房,马家又自建了4间。解放后,这处房产也得到了新中国政府的承认。

  本来,马振环爷爷的兄弟们都携家眷住在这里,但马家却人丁不旺,到1958年时,十五六口的大家族,就只剩马振环的奶奶领着独生儿子和媳妇这一门。人少屋多,空着的22间房陆续出租给7户人家,每月50多元的房租和马振环爸爸的工资,成了一家7口主要的经济来源。

  在上世纪50年代,这是普通又艰难的一家人。一位辛劳一辈子、操持全家的奶奶,一个从16岁就开始工作养活家人的父亲,一个患了严重神经官能症、无法做家务的母亲和4个大大小小的孩子。

  他们是乐观而又善良的,靠着出租房屋,父亲的工作,以及对新社会的信心。然而从1958年夏天开始,他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被一步步打碎了。

  “突然有一天,国家就让把出租的房子交上去,说`经租了,就是政府负责经营出租,租金分我们40%。”马振环说。他们谁也不清楚当初是否和政府签订了什 么协议,“应该是有的,但谁也没见到过,全部都保留在区房管局,老百姓家里没有副本”。只有大哥马振铎记得,发了一个好像叫“国家经租房本”的东西,作为 凭证,由他每月到银行领取那40%的租金,金额是22元4角。

  马家奶奶在1959年去世,父亲也于1998年病逝。过去的四十多年中,不知是什么原因,谁也没过多地和下一代人谈论起这件事的细节。

  1983年,马振环的弟媳刘光苹嫁进来,她性格泼辣,喜欢聊天,公公倒常常和她谈起当年的事情。她说公公对这项政策的评价是,政府号召私房主支持国家建设,解决国家的住房困难,“当时我们觉得这也是应该的”。

  马家交出了22间出租房屋的房地契,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自留了7间房   其中一间是门廊,一间免费借给一对盲人夫妇住,一家7口其实只住5间,最大的也不到10平方米。

  22元4角的房租一直领到1966年7月。

  一天,中廊下胡同里,突然出现一张了红卫兵的大字报,写道:所有私房主一律到房管所办手续,上交所有房地契。弟弟马振铨回想说,他家的门廊里也贴了一张,很明显就是冲着他们来的,“是一张黄纸”,头一句便是“这崽子那崽子的”。

  作为全家顶梁柱的大哥那时22岁,“主动”把房地契和领取租金的“经租本”一并交到了区房管所。能够证明这处院子归马家所有的一切文件在那次上交中全部消 失了。不仅原来由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再归他们拥有,就是曾允许他们自住的7间房(其实是5间)也不再姓“马”,而被看做是租住国家的房屋,每月还要交房租5 元。

  他当时没有索要任何收据、签字或凭证。“交了就完了,可别再生什么是非。”大哥说。他认为这可以拯救全家人。

  “政府一纸公文就把我们的财产变成它所有了,还不告诉我们”

  10年后,当马家人从干校、从农村又聚回北京这处“家”时,4个孩子中3个都已成家,大哥有了个女儿,马振环搬到丈夫家去住,这5间房重新接纳了热热闹闹8口人。

  1979年,国家颁布落实房产的政策,将“文革”期间收取各家自住房的租金归还。“当然不是全部,我们家大概二三百块钱的样子,说是扣除了修缮费,虽然什 么也没修过。”马振环说,“但大家还是挺高兴的。”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个开始,马家院子将一步步归还它的主人。他们愿意为此等待。

  6年后,政府通知马家,发还自住房的房产证。这次是弟媳刘光苹去领的。当时马家已有了4个家庭,大小9口人,仍然只住5间房。刘光苹说自己说话有些冲,见房产证上标明的并不是院子的全部,立刻问:“那我们家经租的那些房子呢?”

  对方看也不看她说:经租的?还没政策,等吧。

  十几年的等待中,刘光苹几乎每隔几个月就到房管所去要一次“政策”,大家都觉得“总会有的”,“就快有了”。但直到马家的老人都离世了,政策还是没有“下来”。

  他们不知道,政策其实早就有了。早在1964年,中央的内部文件就已经将经租房定性为“收归国有”。20多年后,城乡建设环保部(今建设部)又颁布几个文件重申这项决定,并明确表示经租房已“可明确宣布属于国家所有”,“不予退还”。

  刘光苹回忆说,公公一直对她讲,不要着急,不要老去给人家添麻烦,“政府是不会骗我们的”。老人甚至将被经租的几十年间的22间房屋的房地税钱都留着,告诉她将来房子发还,不要忘记交税这项“应尽的义务”。“我公公是那种打酱油的钱绝不买肉的人。”

  如果不是2003年夏天,中廊下及周边胡同开始面临大规模的拆迁,马家肯定还会耐心等下去。

  这个夏天,拆迁办、评估组川流不息地来到小院儿。马家人眼睁睁地看到那些属于自己的房屋被丈量、被评估、被作价,然后根本不与主人商量一下,就打算拆掉, 他们终于着急了。马振环被选为全家的代表,出面“讨公道”。也就是从那时起,他们才知道这个院子早在30多年前就不再姓“马”了。

  可这是怎样的一家人啊!那对盲人夫妇一直白白住着马家的房子,没人向他们收取房租;院子里原本还住着一个“五保”老太太,无依无靠,也是马家不断地贴补吃 穿,直到送终;住在胡同的70多年里,马家人没一个和街坊红过脸,吵过架,即使对使用经租房的人,也还是像房东一样热情周到。

  然而他们却一直面临无法解决的困境。

  大哥在采访过程中多是沉默。他30多年前的那个保护家人的举动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

  马振环一直住在丈夫家。

  弟弟和刘光苹两口子,一个下岗,一个内退,目前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还有个上学的儿子。如果这处房子拆掉又没有合理的补偿,真不知靠什么生活,到什么地方住。

  “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就不找个有私房的嫁了。”刘光苹说。大家都笑,没人认为她在埋怨。刘补充说,“可不是,当初我们单位要分我一套两居室,一来调查,有私房,就黄了。也不看看是一共4家才有这么几间房。”

  而在拆迁中,作为房主的马家,一共只得到6万多块的“砖头瓦片钱”和最低标准的拆迁安置费。“一共才70万出头,4家分,你算算,每户拿不到20万,让我们到哪儿去买房?”

  但是,住在马家院子里、已经达成协议并搬走的5户,每户至少得到20万,而且,协议签得越晚,安置费的标准越高。其中一户,别处有房,从没在此住过;有两 户把自家私建的小厨房办了房产证,算在拆迁面积里,领了钱;还有一户为了多领钱,将一间小厨房办成了别人名下的房产证,也领了钱……刘光苹气呼呼地一户户 列举。

  “我怎么知道的?因为我天天在家,量房子拆房子的,我得看了文件才让他们进哪。”她笑自己道:“看我多傻,别人用我家的房子套钱,我还傻呵呵地帮人家算账。这么多年,我们早从这院的房东变成门卫啦!”

  “但是我们产权人的财产用什么来体现呢?”马振环拽着我的手问:“院子是我们家祖辈花钱买的,我们不是资本家,也不属敌逆产,当初国家是承认的。可是到头 来,我们获得的补偿最少,享受的福利最差,生活水平最低,受的委屈最大。我们全家都是老实本分的守法公民,爸爸一辈子都说要`相信政府,可政府一纸公文 就把我们的财产变成它所有了,还不告诉我们,凭什么这么对待我们?”

  “什么叫类似赎买,和我们商量过吗?给过我们钱吗?”

  马振环这些话,45年前没人敢问。而45年后,当他们向政府部门提出时,又没人能够、愿意回答。他们像是一群无事生非的人,无论寒风还是烈日,不断地要求被政府部门接见,一再地要求解决。

  “我们不是乞求不属于我们的东西啊!那些房子本来就是我的呀!”戎权秀老太太今年已经80岁了。和马家不同的是,戎家的大部分房产已被拆除。她和二儿子一家,目前借住在亲戚家的两间平房里。

  “那是1957年,或者是1958年,一个居委会的人到我家来,问我:你有房产吗?”戎老太太回忆道。

  “有啊!”她回答。

  “有多少间?”来人问。

  “在大宏庙有一所,花市有一所,一共将近30间吧。”

  “自己住多少间?”

  “孩子都小,就住4间。”

  “剩下的都出租了?”

  “是啊。”

  “您这出租的房子,赶明儿起国家就给你经租了,给你们经租费。”来人宣布。

  “啥叫经租呀?”戎权秀不明白。

  “就是国家给你管理,房子漏了、坏了,国家帮你修。”“那我那房钱呢?”戎权秀急了,一家7口,5个孩子,房租是惟一的生活来源。

  “您这个情况,孩子多,又没工作,给你40%,这是顶头儿的了!”来人说。

  “是就我一家,还是大伙儿都得这样啊?”戎权秀还是不放心。“都这样。出租到15间的,都是国家管了。”

  戎权秀见没什么可商量的,就没说什么。

  没过两天,那人又来了,说:“大伙讨论过了,你的房子就这样了,自住4间,经租的给你40%房租,你回头把房地契都交上去吧!”

  戎权秀没敢说什么,第二天就把两处院子的房地契送去上交了,“低眉顺眼,蔫不叽儿地送去,蔫不叽儿地回来了”。她也没有得到任何字据和收条儿。

  戎权秀的父亲戎世昌解放前是有名的翡翠大王。16岁在玉器行当学徒,凭着天分和勤奋,19岁时就能自己开店,渐渐成为设计、鉴定和工艺样样顶尖的专家。1937年日本人进北京后,戎世昌因不愿“伺侯日本鬼子”,不再做生意,而靠以前积攒下的房产出租为生。

  戎权秀是戎世昌的第4个女儿,像其他儿女一样,她也从父亲那里分到了两处院落。房产被经租后,为贴补家用,戎权秀到工厂里去当工人,一直工作到退休。

  戎权秀说自己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原来我家有多少处房子,我都弄不清。这些事情,出嫁前是我父亲管,结婚后是我丈夫管。”

  但是,今年4月,她自家住的院子被拆掉了,只给了她2 3万元的“砖瓦钱”。她和两个儿子家选择回迁,每套房子还要再交12万元。一下子要再掏30多万元,她终于坐不住了。

  “我的房子都归国家了,还让我再掏钱去买房,我上哪儿去找钱?”戎权秀觉得自己太委屈了。“住我房子的人,户户都有单位分的福利房,根本不愁没地方住,平 空白拿二十几万,当然欢天喜地的。我们这世世代代没有福利房、贡献自己房子的人,国家把房子拿走了,就这么不管我们了?”

  二儿子史卫国是快50岁的人了。因为有“私房主”这么个名分,他不但福利分房没资格,连住房公积金也没有。他拿出一个装满文件的夹子,把当年的政策一条条地用彩笔画出来:“那些人说这些经租房都是`公房,咱们看看`公从何来?”

  这些材料经租房主们早已烂熟于心,随便哪一个人都可以背出任一章节,并对其中的关键字句进行“点评”。

  第一件是1955年12月16日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的《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其中指出:

  “由国家经租,即由国家进行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并根据不同对象,给房主以合理利润。在此基础上,合理地调整租金,取消一切中间剥削和变相增租的不合理现象。……

  “私房租金:……国家分给房主的租金数量,可由租金总额中扣除国家的房产税、房屋修缮保养费、房屋管理费三项外,再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给房主以适当的、固定的租金。”

   这说明在“国家经租”开始时,产权还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并没有把房子转让或捐献,不然为什么国家还会给我们发租金,还要称我们为“房主”?

  而到了1964年1月13日,在国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中,对国家经租房屋的说明变成了:

  国家经租房屋是“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方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因此,凡是由国家经租的房屋,“房主只能领取固定租金,不能收回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

  同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针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项批复,名为《关于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丧失所有权的批复》,强调道:“这就是说,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业主死后,经租房不能允许他的家属继承,但可以继续领取国家给予的固定租金。”

   什么叫“类似赎买”?国家要赎买,和我们商量过吗?给过我们钱吗?分给我们的是“租金”,也是老百姓的钱,国家从自己的钱包里掏过一分钱给我们吗? 我们子女既然丧失了继承权,又为什么还要给我们租金?而且,这租金也只发到1966年9月,“文革”结束后也没把钱补给我们。

  1985年,城乡建设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城市私有房屋社会主义发行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认为:“过去凡是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策 规定,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由房管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的定租,从私房改造之日起发放到 1966年9月底。”

  1987年,该部又印发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提到:“私房改造是城市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正 确的,必要的。因此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必须从维护巩固私改成果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已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其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由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应该算进入正常法制轨道了,为什么还发布这么明显的侵犯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文件?这算不算任意没收公民财产?这种情况下,再让我们去买房,别说我们没钱,就算有钱,我们敢买吗?

  戎权秀在大宏庙(现更名为大宏巷)的院子仍在。“根本不敢带妈妈去看,他老人家肯定受不了。”史卫国说,他去看了几次,有几间早已墙斜屋漏,根本没人住。但由于是“公房”,即使他们无处可住,也无权再去居住。

  “如果能讨个明白的说法,能让儿女和孙子住上自己的房子,我觉得就值!”

  经租房主虽然数量庞大,各有各的故事和困难,但他们的经历大体是相同的:有15间以上房屋出租──被国家经租──交房契──归公──拆迁──无处居住──上访。因此,大多数人是在近两年才开始走上信访途径、讨要产权的。

  但也有例外。戎权秀同父异母的妹妹戎权环,就是一个已上访达10年之久的“硬头”。

  国家实行经租前后,戎权环的父母先后病逝,她和两个弟妹尚未成年,和外公一起生活。但按规定留给他们的自住房,却是几间别人正在租住着的房屋。住户不肯走,她们不得不一直在外另租他房。

  30多年来,戎权环一直和儿子、女儿挤在一间平房里,直到女儿出嫁。为了让儿子结婚,戎权环又不得不在退休后四处打工,条件只有一个:有地儿住就行。 2002年,她居住的地区拆迁了,因为房产不是她的,也就没得到任何补偿。现在,她和儿子、媳妇以及刚出世的孙子挤在一间借来的14 8平方米的平房中, 无望地等待。

  在1996年一封给北京市政府的信中,戎权环记录了她与北京市崇文区信访办公室张主任的谈话:

  张:你的事,区长过问过,有批示,给你买房,服装公司(戎退休前的单位)付不出这笔钱,你自己也拿不出,谁能拿?

  戎:政府就没有办法解决吗?

  张:政府解决不了。房子没有。等单位公房去“康居”吧。

  戎:您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应该知道,只有在单位交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才有权力去“康居”,不是个人想去“康居”就能解决的。而我们单位根本就没有公积金。

  张:康居去不了,就等拆迁,没有别的出路,一句话,政府解决不了。

  在不断的上访和查档中,她发现,当年她姐弟三人被经租的6处房产中,有两处早已划在别人名下,成了别人的房产。这下她更坐不住了。别人劝她:能找回来一两处就不错了,别把事情搞得太复杂。戎权环说:“那不行,就算是国家的,也不能随便就给个人了啊!这不是贪污吗?”

  她找到区政府,得到的答复是:你的房子是经租产,经租产是国家的,爱给谁给谁,跟你没关系;在北京市政府信访办,答复说:如果区政府的答复你不满意,你就 去告它吧;她来到崇文区法院准备起诉,法院回答说:你的经租产已经是国家的财产了,你没有权利再来维护你个人的利益了。实在不行,你可以去检察院举报。而 在北京市纪检,对方说:你的问题不归我们管,你还是去北京市政府复议处吧……

  在一封申请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产权管理和转移问题的复议书中,戎权环写道:

  在查档中,×局长讲:“这些房产都是我的。”我让他拿出房契、蓝图以及房产证的副本。这位局长讲:你要是非要看证,我一两天就办一份给你看……

  “……几十年来,我们被剥夺了财产所有权和生存权。10年的信访申诉,上至中央,下到地方,无一人问津……那个一阵风吹来,把人家吹得一无所有的时代已是 历史。今天我们的国家是法制社会,是有人权的国家,政府已有了私房租金不封顶、帮助私房主收回出租房等维护私有房产所有权的举措,而我们被国家经营管理的 房产……政府却迟迟不将产权退还,这是何道理?”

  戎权环保留了所有信件的复本以及邮寄挂号信的收据,甚至总结了“10年信访备忘大事记”。对于肯听她讲讲这些故事的人,她总是说着说着,眼圈儿就红了:“你可能觉得我觉悟太低了。可那是因为我受的伤害太残酷了。这么多年,没人帮助和理解我。”

  几年前,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对她说过:“您所讲的,我完全相信。”她一直记着这句话,这大概是她第一次得到来自“官方”的信任和理解。她还把这句话列到了她的“大事记”里。

  “可我不怕麻烦。我剩下这十几年全搭上,如果能讨个明白的说法,能让儿女和孙子住上自己的房子,我觉得就值!”戎权环的话,代表了大多数经租房主的想法。

  “这是我关注的所有领域中,最令人心情沉重的”

  11月14日,建设部信访处。

  早上8点半起,北京的经租房主就陆续地聚集到这里。有的从大兴,有的从顺义。几乎全是老年人和中年人。

  “一开始根本没人接待,就是登一下记,等一上午,就走了。”魏秀玲说。她是上访的北京经租房主的带头人之一。“每个地方都差不多。有一次在市政府信访处, 我们去了30多人,老是说一会儿就接待,一会儿就接待,结果我们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午饭都没吃,最后也没人出来。”

  “要是起诉呢?”

  “没用,所有法院都不受理。”

  接待过程不到1个小时。接待人员的回答核心只有一点:建设部1985年颁布文件中认定“经租房产权归国家”的说法,全部是依照196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那个“回复”的精神,而不是建设部的自行规定。

  有人问:那高法精神的依据是什么?

  回答:那是另一个问题。高法的文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建设部自己无权作出这种规定。

  问:可1964年高法的文件是违背国家宪法的,而且只是对一家地方法院的批复,不能算有法律效力。

  答: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那是特殊历史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

  问:可是最近沿海城市已经开始对经租房中的侨产做归还产权的工作,为什么对老百姓就不行,我们都是国家合法公民,国家为什么能保护、归还华侨的房产,对自己的公民就不能?

  答:那是广州地方政府自己的事,我们建设部管不了。

  问:那国家有没有政策不就没区别了吗?

  答:……

  问:如果我们老百姓的经租房产问题要解决,还需要哪些工作?国家觉得有什么困难不能还我们产权?

  答:对于经租房产的问题有定论,认为当时的改造是对的。

  问:但我们认为不对。我们都是劳动人民,当初谈的是经租,不是捐产。国家说“赎买”,如果你们能拿出一份合同,证明国家当初给了我钱   哪怕是一分钱,我们签了卖房的字据,那我们就认。可是并没有。您说这不是国家在欺骗我们吗?

  答:这话我可不能说……唉,你们也别逼我。实际上你们研究了那么多文件,心里肯定比我明白多了。

  问:我们来了这么多次,您帮我们向上反映了吗?

  答:当然反映了……

  作为主管这项工作的部门,建设部产权司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都毫无余地地拒绝了采访,他们的回答是:“我们只是执行中央的政策,没什么好说的。”

  “这是我关注的所有领域中,最令人心情沉重的。”高智晟律师形容他接触经租房问题后的心情说。他是全国十佳律师,在业内享有“维权律师”的盛名。

  早在我国1954年宪法中第11条,就把房屋作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囊括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1982年的宪法中,也有同样内容的条款。

  高律师强调“这是一个法律的真实”,即:国家仅以一些规范性文件,作为无偿获得公民手中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这种违反宪法的状态长期存在至今。

  另外一个“真实”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相应的“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和落实政策的房产诉讼不予受理”的规定。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当私有房产主希望通过司法公正,解决与政府之间的房产矛盾时,往往发现自己陷入欲告无门的境地。

  高律师说:“宪法赋予法院的审判权不只是权力,也是义务,司法机关应该通过它的审判权来保障公民的诉权,使一个社会拥有完善的司法救济渠道。”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经租房”房主们依宪主张的权利,还会被漠视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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