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17日讯】我父亲从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2004年两会关键词中政协委员热议拆迁,收到相关题案约20件一文的报道。看完全文深有感触,感到目前,我们这里的拆迁人对被拆迁户所做的工作有很多地方都是两会中所指责的行为。如:
一。拆迁行为不规范,被拆迁人的权利受到漠视;
二。拆迁评估行为不规范,补偿安置标准不合理;
三。政府行为不规范等等。
所以我父亲根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内容,结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与拆迁人作了交涉。同时也向拆迁户宣传了我国的《宪法》相关法律和贵报社报道的内容,这样就触犯了拆迁人中个别领导,导致他对我们一家人实施了疯狂报复,产生了2006年11月27日崇福朱家门头事件的发生,经过情况如下:
2006年11月27日上午9点左右,一伙没有名字的人砸开了我家南面前门冲入我们家,没有作任何对话,第一个绑架了我母亲。我父亲在阳台上听到她喊有强盗,有强盗的叫声想下去问,但看他们已冲到楼上,父亲马上返回阳台。当时我父亲手里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四五个人冲上来夺下了他手中的宪法扔到地上,把我的父亲也绑架起来。我也在阳台上,当时他们冲上来四五个人,把我按到在地上,其中有一个抢我手中的照相机(当时我正在拍下证据),照相机是用绳子挂在我的左手上,他为了抢我手中的照相机往我的胸口狠狠的打了一掌,拉断了绳子,把我的银白色自动照相机抢去了!照相机被抢去以后,他们四五个人把我从阳台上拖到了二楼,在二楼下楼的时候,因为我家的楼道很窄,他们不能同时把我从二楼拖到一楼,只能拖我脚的人先下去,等他们到了楼下再是拖我手的人下去。
我是个人,我再长也是有限的,当时我就感觉我手和脚的肌肉被拉伤的痛楚。在强行拖动的时候我的上衣完全被拉起,当时我的胸部完全暴露在外面,(我是个未出嫁,20几岁的姑娘,我即羞愧又愤怒,好想伸手拉下我的衣服,遮挡我的胸口,可是我做不到,因为我的双手被他们拖着,根本无法移动,我只能任由自己的胸部暴露在他们的面前被拖着下楼,当时我的背是擦着台阶一步一步拖下去的,奇痛无比。)到了楼下他们四五个人分别一人一只手或一只脚,把我拖出了我家大门。我的背还是拖在地上,到了外面也是在泥地里拖行,(这些当时都是有好多人目击的了)。我被他们塞进了停在一旁的汽车里。在汽车里他们还是强行把我的双手擒住,导致我的手上到处都是淤青。
我们一家三人分两辆汽车被绑架到崇副派出所,下车后我已无法站立,(我那时候脸色发白,嘴唇发紫,头晕胸口疼,背上也隐隐做痛)我父母扶着我,我父亲对绑架我们的人说,要求送我去医院,(当时崇福派出所的公安人员也在场,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出声,父亲连问了几个身穿公安制服的人,问他们是不是崇福派出所的人,他们也没有一个人吱声),他们说没有领导的同意不能放我们去医院,我父亲跟他们说如果我们违法请拿出逮捕或传唤等证件,如果没有的话你们连病人去医院救命都不让我们去。这是那个国家法律规定的!后来我父亲没有办法只有打120求救,桐乡二院救护车到后达崇福派出所。包医师看了我病情后,要送我们去医院,但又被他们阻止了。连把包医生叫到了派出所办公室,把救护车也拘押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只有打省120求救。这使他们所有人都围住了我父亲。我母亲扶着我逃出了派出所大门,他们发现后又追了出来,又有四五个人把我母亲强行拖走,而我也有四五个人来拖我,我已经无发站立了。他们强行拖我的时候,又一次把我的衣服拉到了上面,我的胸部再次暴露在众人面前,当时是在大马路上,(我只觉得我的人权被践踏了,我只觉得我受到了莫大的伤害,我是个守法的公民他们凭什么这样对待我?)就算是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还是要强行拖我,一把把我推到,我只能坐在地上了,我哭了,我哭我的遭遇,一个守法的公民我弱势的父亲保护不了我,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都保护不了我!到底谁能为我伸张正义?谁能保护像我们这样弱势百姓的一家人?难道连一个重病的病人求医也不行了么?这是什么样的社会?这还是社会主义国家该有的吗?
我母亲这个时候看见我的情况,(他们看我那时候坐在地上,想让我母亲过来劝劝我,把她放开了)我母亲过来扶起我,他们一看见我母亲扶起我又再次过来要强行拖我,我再次被他们推到,我已经连坐在地上的气力都没有了,我只能趴在地上了,我想去医院,他们不让我去,我一被扶起又要强行把我拖走,只能在地上爬了,(我趴在地上吃力的对他们说,你们不让救护车送我去,又不让我自己走着去,那我爬着去,爬我也要爬去医院。)他们又阻止我父母去扶我,只要他们一走近,他们就围着他们两,我只能一个人在地上爬。一直到围观的群众多起来了,他们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大了,怕我会一直爬到医院,他们也感到有点怕了,怕群众议论了,马上打电话给领导,才同意叫救护车送医院。我被我父母可以说是抬着上了救护车,到了医院我已经神志很模糊了,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鼻子上插着氧气,手上打着点滴。父母焦急的守护在我的身边。(在目击的人中有一位从抗日战争就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当场就说了我们共产党从打日本鬼子到解放战争即使是敌人只要他放下武器也不能动用这种手段的,而对一个20几岁的姑娘使用这种手段,目击这种场面,真是感到痛心!)有的群众说,强盗抢劫了主人,反把主人绑架到了派出所,看了真的心里感到愤怒;有的群众说,他们用这种手段强行得到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看到后心里真的感到恐惧和颤抖!
这种不符司法、不符人道、有悖于中央倡导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主导思想的做法侵害了公民基本权益,这就是2006年11月27日所发生的事。
2006年11月27日事件发生我们一家三人被绑架出家门后,我们一家三人生活,生存的唯一经济来源(小店)被强行拆毁所有财产(包括时常生活用品)都不知去向。现在也没有任何生活经济来源,将在贫困与饥饿线上挣扎。更不用说看病疗伤。而我们已把情况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无任何回复和信息,所以只有向全社会舆论求助!
2006年12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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