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犯罪 依法可遣返
最近联邦政府在全国各地扫荡移民。“新美国媒体”(New America Media)与“开放社会研究所”(Open Society Institute)提醒非公民,即使曾犯有轻罪前科并已服完刑期,仍可能会遭遣送出境。政府依法可利用永久居民申请入籍为美国公民等机会,逮捕及遣送永久居民。
“新美国媒体”与“开放社会”组织2日在举行电话记者会,希望引起移民社区对移民遭不公平监禁及遣送相关问题的重视。
1996年移民法规定,拘捕和遣送曾有刑事犯罪纪录的非公民。该法并溯及既往。移民即使早已服完刑期,也会遭遣送。
较著名的例子是曾在18岁时被控轻罪而认罪了事的青年,虽然不曾服刑,但因未曾入籍,多年后仍遭遣送。也有一名两岁时自泰国被领养来美,不知自己不是美国公民者,多年后犯罪服刑后,遭遣返到言语及生活环境迥异的泰国。
1996年移民法通过后,引发一股永久居民入籍风潮。
曾在亚利桑纳州协助遭关押移民10年之久的“拘留监督网”执行长卜莱克(Andrea Black)于记者会中指出,最近联邦政府在全国各地扫荡移民。她提醒非公民,万一触法,须谨慎处理。她建议必须请教律师,并提醒律师当事人的移民身份应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考量因素。
她说,遭遣返的移民过去所犯之轻罪如持有毒品、偷窃等。她提醒轻罪也不宜轻忽,因为一旦认罪了事,可遭遣送出境。
她说,全美国现有300余移民拘留所,有些是移民局经营的,也有地方政府经营的,还有许多是私人监狱。许多拘留所内经常电话不通,被拘移民无法与家人及律师联系。而84%的被拘移民没有律师,也无法假释、上诉,又见不到法官。
卜莱克说,政府最近执行偷渡客不再抓了就放。现在德州新增了许多移民牢房。在德州南部等地,也新设了家庭拘留中心,父母子女共同拘留,而通常父母与孩子会先分开拘留一周至十天后,才能重聚。 文章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