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可能改变容许长居海外的加拿大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的条例,取消双重国籍。据《明报》消息,联邦保守党高层证实,重新检讨双重国籍法已被列在哈珀政府秋季议题上,有可能要求定居海外、却拥有另一个国籍的加拿大人,放弃加拿大国籍。
保守党党核心主席(caucus chair)、也是国会公民及移民委员会成员的贾弗(Rahim Jaffer)日前对媒体透露,联邦政府即将检讨双重国籍法,他还透露,移民部长苏伯格(Monte Solberg)会在不久后针对这项修法计划,对公众作出说明,且可能“在数周内”有所宣布。
保守党政府拟修改双重国籍法,这次难得获得反对党自由党国会议员的支持,在2003年至2005年曾担任自由党时代移民部长、多伦多国会议员斯葛罗(Judy Sgro)第一个响应,她说,她在担任移民部长时,即一直对双重国籍存疑。
斯葛罗甚至说,住在海外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公民,不仅可顺理成章的领取退休金,在遇到战争急难时,还要靠加拿大政府协助撤离,这些好处,很容易被人利用(ripe for exploitation)。
加拿大统计局资料显示,在加拿大有超过400万移民(不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同时拥有加拿大及至少另一个国家的国籍,但是,并无统计有多少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后来取得另一个国家国籍的情况。
加拿大在1977年修改公民法,允许加拿大人可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30年以来,此一规定并未再修订。不过,这并不表示国会没有要修改双重国籍的声音,1990年代中期,国会有两个委员会,曾建议修改公民法,改回单一国籍法,不过未获当时执政的自由党政府采纳。在1993年国会一个委员会的建议报告说,允许双重国籍会贬低做为一个加拿大人应有的价值,且建议修法要那些同时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公民,放弃他们的加拿大国籍。 文章来源:环球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