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18日讯】 我以为今天可以获得自由了,紫阳的祭日已过,他们没有理由继续软禁我了,并且他们在8 号开始软禁的那天也告诉我:到17日结束。可是,我今晨起来正准备回家看看老母时,得到警方通知:还没得到上级的命令,你还得待在家中。你可以去看老母,但我们还需全程陪护!
我真的做得很不错了,理解他们的难处,很配合的“老老实实”的待在家中。我想他们也不容易,也与我一样是个草民,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可是,我的理解与宽容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他们似乎毫无理由的要将我长期软禁下去,至少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给我一个什么时候可以自由出入的权利。在走出监狱的那一刻,我以为我是一个自由人了,我可以自行的决定我的一切,我可以不再听命于权利者的指手画脚与违法乱纪。可出来后,虽然权利者的态度与监狱时有了天壤之别,但是我的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被软禁的天数已达全年天数的三分之一。鸣呼:我是否真正的走出了监狱?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自由?为什么他们还敢违法乱纪?
监狱本质的特征就是没有自由。不管监狱的空间如何扩展,不管服刑人员有多少法律规定的权利。只要没有自由,我们就是生活在监狱。而今,我从法律上讲已是一个自由人,就该充分的享用宪法中规定的权利,如果有人剥夺我的这一权利也只能依照宪法与法律并严格的遵循法定的条款与程序。“软禁”不是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通知”也不是法定的程序。这种随心所欲的对自由权的限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我为什么没有自由?是法律剥夺了吗?还是有人在违法乱纪?!看来,破坏法律与和谐的不是我们。而是那些有权利用法律进行违法行为的人。
我形式上走出了监狱,我实质上还在监狱。原因就是:我没有自由的出入家门和与人交往的权利!想问一句:你们违法对我的软禁还要持续多久?
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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