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凌美雪╱台北报导
“海底寻宝”的说法可不是空想!尤其对许多东方海域的国家而言,在自己海域里打捞沉船发现的骨董文物,往往都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去年8月在印尼爪哇北部海岸发现的千年沉船,目前船上文物已陆续整理出来,明、后年将分批登上伦敦佳士得的拍卖会。据专家表示,这艘沉毁的古代中国船,船上大约有422,000件文物,包括来自中国各地五代时期(约公元907-960年间)的上等白瓷、埃及文物及阿拉伯的玻璃,这些珍贵而多样的骨董改变大家对当时亚洲贸易的认知。
当然,这些文物无疑也让许多单位看到一笔可观的财富。据专家说法,过去一千多年来所盛行的海上探险活动,由最早中国与西方国家海上商务往来的路线所经过的海域,一直都“深藏着”难以数计的沉船,历年来打捞到沉船的人,都可发笔横财。
但是,究竟谁有权利拥有这些“海底捞出来的礼物”呢?史前馆馆长臧振华表示,目前所认定的规则是,如果沉船及船上文物本身没有明确的所有权人证明,一般都归海域所在国家拥有,也就是说,该国政府可优先享有所有权。
比如多年前曾经有一艘在越南海域打捞的沉船文物,进入佳士得拍卖时,传言越南政府也曾涉入“卖方”,佳士得不能公开卖方身份,只表示:“很复杂”。
另外,因为很多打捞出来的都是古中国的沉船,近几年中国也积极出面主张中国拥有这些沉船及文物的所有权,但尚无定论,还在争议当中。不过,不管所有权归什么国家,发现者与出资打捞者也都有权参与订定所有权归属的协议。
台湾四面环海,虽然打捞沉船的事件少有耳闻,不过,澎湖一带的潜水夫常发现一些“海底宝物”,多半都“自己留下来”。近几年史博馆在澎湖海域进行的考古也有所获,但全都属国家所有。(//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