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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六日电)户籍法第八条“换发身份证须按指纹”规定,究竟有无违宪,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二十八日即将做出解释文。虽然释宪文尚未出炉,但据了解大法官会议经开会讨论已取得共识,不排除宣告身份证须按指纹规定违宪。
行政院原定今年七月一日实行“捺指纹领身份证”措施,因引发侵犯隐私权争议,经立委赖清德等八十五人认为户籍法第八条相关规定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由于时间上具急迫性,大法官于六月十日做出“暂停处分”,目前已暂停执行。 大法官会议也在七月间在宪法法庭举行释宪案言词辩论,参加言词辩论庭的人员,在声请人方面,包括代表人有立委高志鹏、立委蔡英文;代理人有副教授刘静怡、律师李念祖、律师顾立雄。关系机关行政院部分,包括代表人有内政部次长简太郎、参事刘文仕,代理人有律师尤英夫、律师许文彬、副教授蔡庭榕。
鉴定人部分,包括教授颜厥安(声请人推荐经大法官选任)、教授孟宪辉(关系机关推荐经大法官选任),另外教授黄昭元、教授李建良、教授徐正戎则是经过大法官指定。
七月间言词辩论讨论包括“建立国民身份证制度之功能与目的为何?”、“为达国民身份证制度所欲达成之目的,国民身份证应记载那些资料,而不过度侵害人民之权利?得否记载如病历、所属政党、宗教信仰等个人资讯?”等七大争点。
大法官会议已多次开会,充分讨论七月间言词辩论结果,可望采纳与会鉴定人意见,宣告违宪。